1.打架殺人的刑期是多久?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壹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起始刑為10年,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中,“將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積極民事賠償作為量刑時充分考慮的酌定情節”已在司法實踐中普遍使用。因此,民事賠償的解決將直接影響犯罪嫌疑人到實際刑罰的量刑期限。
二、正當防衛殺人怎麽辦?
如果壹個人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反擊過程中被打死,則可以構成正當防衛。如果別人只是鬧事,毆打他人,不能威脅到生命安全,很難認為妳殺了別人是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也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20條
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①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