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間的少年》是15年前在江南青雲書院網站上連載的網絡小說,也是最早出版的作品。其創作靈感來源於他在北大的校園生活,故事發生在架空的汴京大學。然而,江南使用了金庸小說中著名人物的名字,如喬峰、郭靖、黃蓉和令狐沖。
金庸曾強調“文學壹定要原創,完全不可能有部分網友拿我小說裏的人物去發展自己的小說。”妳是個孩子,所以我不和妳說話。如果我想告訴妳真相,妳已經違反了法律。在香港,我要為我小說裏的人物名字付費。"
金庸說,借用的人物有兩種:壹種不是任何人創造的,這樣的人物沒有版權,比如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但如果是作者創作的,誰用誰就得付版權費。他介紹,周星馳在電影《功夫》中使用了他的角色楊過、姑娘、郭靖、黃蓉,周星馳每使用壹次支付壹萬元。
擴展數據事件流程:
金庸在訴狀中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復制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並查封銷毀庫存圖書。起訴狀還要求被告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
此外,四被告還需賠償原告維權的合理費用20萬元等。此案將於2月17,2016開庭審理。
2018年8月6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對作家查(筆名“金庸”)訴作家理查德(筆名“江南”)侵犯著作權、不正當競爭壹案進行了壹審宣判。查不構成侵犯著作權,但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查經濟路易65433。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少年在此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江南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金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