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如何取證調查婚外情
如何取證調查婚外情
婚外情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

1,錄音:能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時,配偶承認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等。

2.視頻:展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關系的各種視頻;

3.短信:關於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的短信。有時候,配偶和第三者也可能通過短信談婚外情,可以留作證據;

4.配偶和第三者承認的書面材料:如有婚外情的配偶寫的保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起訴階段。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和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予以立案。否則,退回原告的文件和材料,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復;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復;被告在十五日內未作出答辯的,人民法院將照常審理並作出判決;被告因自己意誌以外的原因不能在十五日內作出答復的,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由人民法院院長作出延期決定;

3.審判階段。這壹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體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4.離婚訴訟已經結束了。但如不服法院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逾期不上訴,判決生效。如果對生效的離婚判決不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相關問題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