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危險等級-輕度危險等級:建築高度為24m及以下的酒店和辦公樓;只有封閉系統中的建築物才設置在走道中。
火災危險等級-中等危險等級:
壹級
l)高層民用建築:賓館、辦公樓、綜合樓、郵政樓、金融電信樓、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塔)等。
2)公共建築(包括單層和多層建築):醫院和療養院;圖書館(書庫除外)、檔案館、展覽館(廳);影劇院、音樂廳、禮堂(舞臺除外)等娛樂場所;修建火車站、機場和碼頭;總建築面積小於5000m2的商場、總建築面積小於1000m2的地下商場等。
3)文化遺產建築:古代木質建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等。
4)工業建築:食品、家電、玻璃制品等工廠的備料生產車間;冷庫、鋼屋架等建築構件。
二級
1)民用建築:書庫、舞臺(葡萄架除外)、汽車停車場、總建築面積5000m2及以上的商場、總建築面積1000m2及以上的地下商場等。
2)工業建築:棉、毛、麻及化纖紡織品、織物及制品、木材、木材及膠合板、糧食加工、煙草及制品、飲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紙及紙制品、制藥等工廠的備料和生產車間。
火災危險等級-嚴重危險等級
壹級印刷廠、酒類產品、易燃液體產品等工廠的備料車間。
ⅱ類易燃液體噴塗作業區、固體易燃材料、易燃氣溶膠產品、溶劑、油漆、瀝青產品等工廠,以及生產車間、演播廳和舞臺下部的“葡萄架”。
火災危險等級-倉庫危險等級
第壹類食品煙酒;木箱和紙箱包裝的不可燃物品、倉庫商場的貨架區等。
二級木材、紙張、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化纖及制品、家用電器、電纜、B類塑料和橡膠及其制品、鋼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種塑料瓶和塑料瓶包裝的不燃物品以及各種物品混合存放的倉庫。
ⅲ類A組塑料和橡膠及其制品;瀝青產品等的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