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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7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妳好,(1)雙方主張房屋權利並同意競得的,應當準許;(二)壹方主張房屋權利的,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權利的壹方應當給予另壹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都不主張對房屋的權利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並分割收益。第二十壹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權利或完全權利的房屋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應判決房屋權利歸屬,而應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雙方使用。當事人對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全部權利後,如有爭議,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南京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1)夫妻共有財產,壹般應平分。也就是說,夫妻共有財產,原則上平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具體處理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屬於個人的物品壹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在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 * *財產,分割時分別歸管理人和使用人所有;對於差額部分,財產較多的壹方應當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補償對方。

(3)登記結婚尚未同居,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或者婚前給付造成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在離婚時請求對方返還彩禮。

(4)壹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所占財產可歸壹方所有,共有所占財產的壹方應按所占財產價值的壹半補償另壹方。

(5)夫妻雙方當年經營的種養業,沒有收入的,考慮到有利於生產經營的發展,應當合理分割或者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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