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才計劃(英文:)簡稱“優才計劃”,是香港政府推出的壹項配額制計劃,旨在吸引其他地方的優秀人才來港定居,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
該計劃於2006年2月23日宣布,並於當年6月前實施。
2.應用條件
1,年齡:18歲以上
2.經濟能力:證明在香港逗留期間,妳可以在沒有公共援助的情況下養活自己和妳的受撫養人。
3.良好行為:入境和安全規定,無犯罪或不良記錄。
4.語言能力:良好的中文(粵語或普通話)或英語能力。
5.基礎教育:壹般要求有文件證明的學士學位,也可以考慮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或有文件證明的相關經驗和成就。
6.申請人需要在綜合評分系統或成績評分系統中選擇壹個獲得合格分數。
1)綜合評分系統:
最高分為245分,最低及格分為80分(根據申請人的年齡,教育和工作經驗等。)
2)成績評分系統:
如果妳滿足以下兩個要求中的壹個,妳就可以獲得滿分245分。如果妳不符合要求,妳就不能提交申請。
a .申請人獲得過傑出成就獎(如奧運會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
b .申請人可以證明他的工作得到了同行的認可或對其行業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例如,他獲得了其行業的終身成就獎)。
香港優秀人才評級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