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是壹部國家法律,旨在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保障黃河可持續發展。其中,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水資源高效利用的協調機制是黃河保護的重要內容之壹。具體而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水資源高效利用的協調機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建立流域協同管理機制,加強黃河流域水資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和水環境保護,促進黃河流域可持續發展;二是推動相關部門加強合作,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水資源高效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除了規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水資源高效利用的協調機制外,還規定了壹系列保障黃河流域可持續發展的措施。比如對黃河流域進行分類,加強黃河流域水資源的監管和保護;規範黃河河道整治和開發利用行為,促進黃河良性循環發展。
在黃河保護工作中,需要哪些部門和單位參與協調和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規定,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水資源高效利用協調機制,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協調管理。具體而言,涉及環境保護、水資源管理、土地管理、林業、農業、交通等方面的部門需要全面參與相關治理工作。
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確保黃河可持續發展。其中,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水資源高效利用協調機制是黃河保護的重要內容之壹,需要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全面參與,加強協同治理。同時,該法還規定了壹系列措施,以促進黃河流域的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七條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水資源高效利用協調機制,從源頭上加強黃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治、水資源管理和水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