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權簽署手術同意書?
1,手術同意書壹般由患者簽字。
如果我不能簽字或者不適合簽字,患者近親屬簽字同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手術或者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和替代醫療方案,並取得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近親屬說明的,應當向患者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同意。
2、情況緊急、危及生命需要立即手術,但無法聯系家屬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授權人同意,可以實施手術。
該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19條
醫務人員的說明義務與患者的知情同意權。醫務人員應當在醫療活動中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和替代醫療方案,並征得其明確同意;無法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規定的義務,給患者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1220條
緊急情況下知情同意的特別規定因搶救垂危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第1221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過錯的界定醫務人員未盡到與當時醫療水平相對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