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省委〔2009〕74號)和《安順市人民政府關於安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安政發〔2065〕438+00號),設立安順市。
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其實施。
2.落實立德庶人的根本任務,努力構建德、智、體、美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把立德庶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的各個方面,貫穿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的始終。
3、規劃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重點是農村教育,提高普及學前教育、鞏固義務教育和普及高中教育的水平。
推進學前教育普及,促進義務教育質量均衡、普通高中優質特色和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協調發展,推動公共資源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發展。
4.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高職業院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壹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5、審批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的設置和變更。
6、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