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引發的事故構成犯罪的,就構成非法行醫罪。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會立案偵查。
非法行醫的法律後果是:
1.非法行醫給患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非法行醫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依法追究非法行醫者的刑事責任。
3.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未取得醫師執照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依法管制,可以並處罰金。
綜上,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立案審查期限不得超過7日;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壹百壹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123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