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韓非子思想成為秦朝統治的理論基礎,但嚴刑峻法也導致了秦朝的崩潰。
法家是先秦時期代表新地主階級激進派利益的學派。代表人物有李悝、吳起、商鞅、沈導、沈不海、韓非等。他們都是壹群主張“變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他們順應歷史發展的潮流,協助壹些君主進行社會、政治和經濟改革,在某些方面為維護地主階級的統治提供了理論、原則和方法。
法家普遍主張政治改革和革新,要求加強君權,主張以“法治”代替“禮治”,積極發展封建經濟,鼓勵“耕田戰爭”,努力使強兵富裕起來,以加強和鞏固地主階級的專政。
在文化教育領域,法家也提出了許多不同於其他學派的教育理論和政策。其中,傑出的思想代表是商鞅和韓非。
擴展數據:
法家法治最重要的實踐之壹是商鞅在秦國的改革。眾所周知,秦國原本是壹個經濟、政治、文化相對落後的小國,隱居在永州。它無權參與中原各國的事務,經常被中原諸侯所不齒,直到秦孝公開始重用商鞅,“棄禮為法”。
“法治”的實施使秦國成為七國中最強大的國家,最終成就了“六王二海”的大業,可見其“法治”具有積極意義。事實上,法家的法治思想中有許多東西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可供現代法治借鑒。法家的法治也有很多消極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