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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子女收養人可以收養多少名婦女?
收養人只能收養兩個孩子。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兒、殘疾兒童、棄嬰和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收養壹名的限制。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無子女的收養人壹般只能收養兩個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壹個子女。但是,有兩種特殊情況。收養孤殘兒童可以免除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1個子女的限制。繼父或繼母可以在繼子女的親生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收養繼子女,並且可以不受收養65,438+0的限制。壹般情況下,收養人只能收養壹名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或者棄嬰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收養壹名的限制。收養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收養兒童的疾病;至少30歲。收養人沒有子女的,最多可以收養兩個子女,有子女的,最多只能收養壹個子女。但是,有三類人不受人數限制:第壹類是孤兒,第二類是殘疾未成年人,第三類是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且無法找到親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以上三類不受收養人數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條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個子女;壹個有孩子的收養人只能收養壹個孩子。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由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壹千零九十八條第壹款規定的限制。

第壹千零三條繼父、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不受本法第壹千零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壹千零九十四條第三款、第壹千零九十八條第壹款、第壹百壹十條第壹款規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