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律法規的實施時間
教育法:1995.9.1實施;2015修訂;
義務教育法:1986.7.1實施;2006.9.1修訂實施;修訂於2015
《未成年人保護法》:2007年6月1實施;
教師法:1994.1.1實施;
第二,具體規律對應著數字的奧秘
1.義務教育法
義務教育:九年;
六歲入學,條件不符合推遲到七歲入學;
2.教師法
教師節:9月10日;
教師的投訴,教育行政部門在接到投訴後30日內,做出處理;
3.未成年人保護法
未成年人:18歲以下;
就業要求:不得雇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4.教師資格條例
教師資格考試,每年壹次;
教師資格證,壹年兩次,春秋兩季壹次;
認定教師資格,自終止受理之日起30日內頒發證書,並通報認定結果;
被撤銷教師資格:5年內不得考試;
考試作弊:3年內不準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