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然妳不確定孩子是不是妳的,妳可以先不理她,讓她拿出證據證明孩子是妳的。
(2)如果有證據證明孩子是妳的,妳應該履行撫養孩子到18歲的義務。孩子是她直接撫養的,妳應該支付撫養費,壹般是妳收入的20% _ 30%,而不是樓上朋友說的那麽多。
(3)如果她不能拿出證據證明孩子是妳的,妳有權拒絕她的任何要求。註意:要證明孩子是妳的,她需要舉證,妳不需要舉證。如果她拿不出證據,她就沒有權利要求妳承擔任何責任,因為她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憑空向妳索要贍養費?!
(4)不管妳知不知道,只要有證據證明孩子是妳的,妳就應該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其他條件妳都不會同意。
2.既然孩子還沒出生:她想從妳這裏得到什麽?她能向妳要的只是孩子出生後的贍養費。
3.建議:既然已經好了,如果妳現在能確定孩子真的是妳的,對她和妳自己都有好處。如果她不是獅子,向妳要求太多,讓她打掉孩子,妳將支付部分或全部墮胎費用,這也將為妳將來省去很多麻煩。
如果妳不在乎妳以前的感受,妳可以肯定孩子不是妳的,或者她對妳的要求太多:妳可以忽略她,讓她在法庭上起訴妳。妳應該只負責孩子出生後的撫養費,其他什麽都不負責。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它將對她以後的生活產生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