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法相關規定:27項公益性捐贈可全額稅前扣除。
27項公益捐贈詳情如下:
1.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含新建)捐贈。
2.通過中國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包括中國紅十字會)向紅十字事業捐款。
3.通過中國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向福利性和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流失和捐贈。
4.通過中國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捐贈。
5.通過中國非營利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對教育的捐贈。
6.向中國健康快車基金會捐贈
7.向孫經濟科學基金會捐贈
8.向中華慈善總會捐贈
9.向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捐贈
10,捐贈給中國見義勇為基金會
11,通過宋慶齡基金會的慈善救濟捐贈。
12.通過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進行公益救濟捐贈。
13.通過中國扶貧基金會進行公益救濟捐贈。
14.通過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進行公益救助捐贈。
15.通過中國福利會進行公益救濟捐贈。
16,通過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慈善救助捐贈。
17.個人向上海世博局捐贈和贊助的所有資金和物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全額扣除。
18.通過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向個人捐贈。
19,捐贈給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
20.向中國綠化基金會捐贈
21.向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捐贈
22.向中國關心下壹代健康體育基金會捐贈
23.向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捐贈
24.向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捐贈
25.向中國榮耀基金會捐贈
26.向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捐贈
27.向中國醫療衛生發展基金會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