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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員工離職必須帶請假證明?
工作中有事離崗,離崗前必須征得直屬主管或工程師同意,且必須佩戴不超過15分鐘的請假卡。歸還時必須歸還請假卡,不得丟失或損壞。無故超時者,按脫崗處理,給予警告。同時要求員工離崗,壹次只能壹個。如果有兩名員工,只有在最後壹名員工返回後,才能批準下壹名員工。如發現員工未經上級主管批準擅自離崗或兩名員工同時離崗,將同時對該員工及其直接上級進行處罰,每位員工警告壹次。

如果員工利用上廁所的機會耽誤上班,工廠可以通過扣工資來彌補他們的損失,但不能通過限制員工上廁所來監管。

勞動保護部門:上廁所次數不應該有限制。這取決於公司的性質。如果是特殊行業,員工不能隨意離開生產線,會導致生產癱瘓。這種情況下,允許員工在廁所拿走請假證明,讓其他員工接手。如果不是特殊行業,生產沒有特殊要求,員工可以提出質疑。

但是員工的工作時間包括生理上的必要時間,比如上廁所。上廁所拿請假卡可以沒有時間和次數限制。限制壹次上廁所超過幾分鐘或者壹天上廁所超過幾次都是錯誤的、違法的,因為這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不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