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責任的特征
1,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法定義務(包括違約等)而形成的責任關系。),這是基於法律義務的存在。
2、法律責任也表現為壹種責任方式,即承擔不利後果。
3.法律責任具有內在的邏輯性,即前因與後果之間存在邏輯關系。
4.法律責任的追究由國家強制執行或潛在保障。
二、法律責任的構成
1,主體。法律責任主體是指違反法律或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責任主體與違法主體並不完全相同。
2、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違法行為是指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超越權利界限行使權利的行為,是侵權行為的總稱。壹般認為,違法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壹般違法行為。
3.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是損失和傷害的事實,包括對人身、財產和精神(或兩者)的損失和傷害。
4.主觀過錯。過錯是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觀故意或過失。
5.因果關系。因果關系是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因果關系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存在的壹種特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