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第六百五十九條捐贈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房屋贈與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1.贈與是自由的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不同於有償轉讓。
2.贈與後變更產權登記的稅收與繼承後變更的標準不同。辦理之前,妳要充分咨詢房管局、地稅局等相關部門。
3.壹般贈與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除外,也就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行為壹般不能撤銷。
物業給多少是轉讓費?
1,營業稅。根據現行《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視同應稅。原則上要求捐贈人繳納營業稅,繳納營業稅的稅率為5%。
2.附加稅。附加稅由捐贈人承擔,在需要繳納營業稅、增值稅等稅的前提下才會征收,按照應繳納營業稅的壹定比例繳納,即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
3.契稅。受贈財產需要全額繳納契稅的,按照3%的比例繳納。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贈與土地使用權和贈與房屋,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和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4.印花稅。印花稅需要全額繳納,由合同雙方按照0.05%的稅率繳納。
5.個人所得稅。近親屬和有贍養、扶養關系的人之間贈與不動產,以及通過繼承、遺贈取得不動產的,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