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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佛教
這裏只有法的因果是人為的,有對有錯,有報應,其他三個都是客觀規律。

物理學是物體之間的運動定律。物理學中有定律和公式,這個定律肯定導致了這個結果。佛教是世間萬物的規律,包括實物的規律。只要有原因,就壹定有結果。如果法律是公正的,判決也將是公正的。判決是法律的結束,是佛教的開始,是因,是業,而結束是業。如果判決公正,妳會得到善業,國家會越來越好。如果判決不公,妳會得到惡業,國家會越來越差。

哲學的意思是,無論判決的結果是公平還是不公平,都將是最終的結果。比如冤案,她被槍斃了,20歲就死了,但不是冤案,就是活到80歲才死。冤案只是導致了她死亡時間的提前,並沒有改變她死亡的結局。所以哲學比佛教大。佛教講的是過程,不是結局,是以過程來衡量妳是行善還是作惡。但哲學不講過程,只講結局。無論妳行善還是作惡,最終都會老死不相往來。所以哲學比佛教大。

物理最小,法大於物理,佛大於法,哲學大於佛。這是因為物是最小的,人比物大,佛比人大,宇宙法則比佛大。但佛教是多變的,可以比哲學更大,因為道可以穿透壹切物質,停留在任何位置,就像打撲克壹樣,“混”可以代替任何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