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月的追溯期並不是說六個月內不傳喚妳就沒事,而是說六個月內違法線索沒有被公安機關掌握,六個月後就不處罰了。對於網絡賭博用戶,大部分地區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很多人可能會接到轄區派出所或者網絡安全的勸阻電話,但是因為賭博被公安處罰的用戶數量還是不成比例的。
如何對付網上賭博玩家:
1.參與網絡賭博的人員涉嫌賭博犯罪,依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其賭資屬於非法財產,不受法律保護。壹旦被警方查獲,就會被沒收處理掉。如果不是以賭博為生,就不屬於聚眾賭博,不構成犯罪。
網絡賭博是壹種違法犯罪行為,具有欺騙性和危害性。“贏了房子,輸了客人”,“十賭十輸”是賭場的“不變法則”。網絡賭博的類型很多,但由於時間、地點等不確定因素,壹般以“結果”賭博方式為主。
網絡賭博的認定標準如下:
1.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信傳輸渠道、廣告宣傳、會員發展、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2萬元以上的;
2.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654.38+0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三十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六個月內未被公安發現,其他違法行為兩年內未被公安發現的,不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