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只是扣除標準不同。香港人的扣除標準是4800元,稅率是壹樣的,即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的稅率(%)。
1,不超過500元的5%。
2、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為10%。
3、2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為15%。
4、超過5000元至20000元部分的20%
5、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部分的25%
6、4萬元以上至6萬元30%
7、60000元以上至80000元35%
8、8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的40%
9、100000元以上45%
香港沒有設定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但設定了免稅條件和免稅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報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的納稅年度,應當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