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當事人因刑事案件被公安機關逮捕後,公安機關會通知當事人家屬。2.至於具體通知時間,要視情況而定。根據法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最長時間是24小時。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通知時間是48小時。拘留後,被拘留人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並且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非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動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礙偵查,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妨礙調查的情形消失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很多時候人們說被警察抓了,其實是指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但這個時候並不意味著壹定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如果有違法行為,其實公安機關是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拘留的,這也可以看作是被警察逮捕。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四條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七十六條公安機關依法決定不公開證人、鑒定人、被害人的真實姓名、住址、通訊方式、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等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中使用化名代替證人、鑒定人、被害人的個人信息。但使用假名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單獨說明,並標明分類,單獨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