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进口旧设备报关流程及所需资料:
《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自动进口许可证》(若需)->《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业务进行调整。
一、 取消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
二、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保留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实施检验监管的相关措施,包括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到货检验以及监督管理。整理并公布《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2014年版)》(以下简称《检验监管措施清单》)。
三、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1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为禁止入境货物。
四、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进口时,收用货单位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及相关必备材料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