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 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 40×60×100 厘 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成都航空的同意才能托运。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 的头等舱旅客为 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 30 公斤,经济舱旅客为 20 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托运人应当对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因航空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不正确或者不完全,给承运人或者承运人对之负责的其他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