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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化液泵站的乳化液泵站操作规程

第1条 未经专门培训,未持合格证的人员不准操作泵站。

第2条 按规定压力供液,不准随意更改。

第3条 各种液压、电气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不准甩掉,特殊情况,应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但不允许长期无保护运行。

第4条 按规定配制乳化液,配比严格控制在3%~5%。

第5条 泵体和箱体应保持水平稳定,每次移动后要及时调整。

第6条 泵站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7条 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盖的螺钉。

第8条 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靠、漏夜。

第9条 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第10条 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液面是否在液箱的2/3高度位置以上,润滑油是否达到规定位置。 第11条 确认无误后,把吸液腔空气放尽并出液,拧紧放气堵。

第12条 打开乳化液箱上的吸液管及回液管上的阀门。

第13条 点动电机,观察电机转向与箭头所示方向是否一致,否则应将开关换向。

第14条 启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然后按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工作。

第15条 接到工作面开车信号后,要向工作面喊话:“开泵了!”,然后启动电动机,慢慢打开向工作面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 第16条 运转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种仪表显示情况。

(2)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3)机器温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

(6)乳化液箱内乳化油液面是否有污染物。

第17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1)异声异味;

(2)温度超过规定;

(3)压力表指示不正常;

(4)乳化液温度超过规定,浓度达不到规定,或乳化液箱中液面低于规定位置而自动配液装置仍未起动;

(5)控制阀失效、失控;

(6)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7)供液管路破裂、脱开,大量泄液。

第18条 事故停泵或收工停泵都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

(2)关闭高压供液阀和吸液阀;

(3)按泵的停止按钮,并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

第19条 注意工作面停泵呼叫,停泵动作迅速,停泵期间,司机不准脱离岗位。

第20条 工作面呼收停泵后,必须得到工作面呼叫人员的开泵信号可再次开泵,无论是本机故障停泵,还是工作面呼叫停泵,再次开泵前必须向工作面发出开泵信号。

第21条 泵正常运转中安全阀不应动作。 第22条 泵站检修必须停泵,切断电源并进行可靠的闭锁。

第23条 供液系统检修必须用正确方法,将系统余压完全释放后方可进行。

第24条 泵站系统各种压力控制元件,如安全阀、卸载阀等不准在井下拆检,定期清洗各种过滤器。

第25条 部件检修更换,注油配液应采取有效防尘防污措施,保持设备、油质部件清洁。 第26条 坚持正常使用自动配液装置,不准搁置不用。

第27条 液箱清洗后或第一次配制应边检测浓度,边调整供水压力及吸油节流孔,直达到配比浓度要求,一旦调定合适,不准随意改动。

第28条 定期检查清洗水箱、液箱、油箱、分离设施,至少每周清洗液箱一次,以保证乳化液质量。

第29条 每周检测乳化液混溶状况和使用的水质变化情况,如发现乳化液有分油、析皂、沉淀现象,应立即分析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30条 每班至少检查2次乳化液浓度配比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浓度升高或降低应及时分析处理。 (1)接到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

(2)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3)向接班司机交清情况后,填写运转和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