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進資本主義法治觀念形成的最重要的社會因素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興起和擴大。
在封建時代的歐洲,是以小農經濟為主導的封建生產方式,各個封建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極其不壹致。這種“各自為政”的小社會秩序和法律,無法在更大範圍內滿足商品交換對統壹市場的要求,成為市場經濟發展的障礙。新興資產階級為了實現其經濟利益和政治理想,必須消滅封建地方秩序,在更大的區域內形成統壹的國家,形成不矛盾的、明確的、普遍適用的統治體系。由此產生的法治概念意味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公平和效率等概念。
促成西方法治觀念的另壹個因素是現代民族國家的興起和建立,它表現為壹個主權國家。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自我發展要求在更大範圍內形成統壹的規則體系,但這種變革會遇到封建勢力的阻力;為了促進資本主義的發展,必須在壹定的領土範圍內確認統壹的法律並確保規則的有效實施,這必須要求壹個對社會具有更多控制和管理能力的國家。於是,壹個資本主義的現代民族國家出現了。與建立在傳統和“君權神授”基礎上的封建國家不同,民族國家強調政治的統壹性、國家主權的至高無上性、國家制定和頒布統壹規則以及國家為確保規則實施所必需的暴力的法律壟斷性。由此,主權第壹、法律至上、依法治國的理念應運而生。
(2)然而,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發展方式和不同的做法和理念。
在英美,法治借助於普通法的漸進傳統逐步完成了法治的基本統壹;在歐洲大陸,特別是在法國和德國,法治的統壹更多地是通過各國的政治統壹實現的。這兩個國家法治思想的具體表現和核心關註點也有所不同。既有地域差異,也有時代變遷帶來的不同問題,因此法治和法制相關概念的表述也有所不同。例如,最早的英國資產階級法學家在17世紀大致提出了現代法治的三個要素:“主權至上”、“個人權利”和“權力制約”。強調主權至上是鑒於英國內戰的慘痛經歷;霍布斯認為,只有最高公共權力的建立或存在才能擁有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所必需的基本和平與安全,因此主權應該是絕對的,而對主權的限制和分割將導致主權與和平的喪失。然而,霍布斯並不主張絕對主義。事實上,他認為國家的權力來自個人,個人通過契約建立國家以獲得和平。這壹理論否定了“君權神授”,也為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的觀點奠定了基礎。霍布斯強調單壹的“生命權”,而洛克則將公民的個人權利擴展為“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權利,並認為國家必須保護這三項基本權利。為了保證公民的權利,限制政府的權力(當時是王權),洛克還提出了“以權利制約權力”和“三權分立”的思想;但他將司法權置於行政權之下。
英國的法治思想直接影響了美國革命和美國的法治觀念。在美國獨立戰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期間,美國政治家和思想家不僅強調基於個人自由和平等的民主政治(這與美國移民社會直接相關),而且還將洛克的分權思想付諸政治實踐。權力下放有兩個方面。壹是針對美國的政治現實(13個殖民地)創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權的聯邦制度,二是強調政府層面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分權。然而,權力下放是有限度的。聯邦分權不允許國家分裂(包括後來的內戰),這確立了聯邦的至高無上地位(主權至上),確保了美國作為壹個民族國家的統壹。同時,在聯邦至上原則的幫助下,它努力促進國民經濟壹體化,為統壹的市場經濟創造條件並支持國家的政治統壹。三權分立是為了權力的相互制衡,但這種制度在其他資本主義國家並沒有被采用。
孟德斯鳩和盧梭是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法治理論的代表人物。孟德斯鳩在法治方面最重要的發展是,基於對英國經驗的誤解,他提出了三權分立和司法權分立的理論;這壹想法已經在美國付諸實踐。盧梭的法治思想與孟德斯鳩相反。他強調人民主權,法律是人民“公意”的體現,主權表達和維護公共利益。盧梭強調法治的目的是自由,但他的自由不是消極的,而是任何公民都不能拒絕的;為了實現真正的法治,盧梭甚至認為那些拒絕服從公意的人應該被迫服從公意,即“迫使他們獲得自由。”
德國的資本主義發展較晚。19年底,通過鐵血政策完成了德國的統壹,隨後完成了法治統壹。德國法治思想的壹個重要貢獻是“民族精神”,它強調法治應在自身文化的基礎上回應自身需要;另壹種理念是“法治國家”,強調國家為公民提供的福利權利,強調行政權力和行政行為在制度安排上的合法性和可預見性,強調嚴格執法。20世紀以後,隨著資本主義危機的不斷發生,資本主義國家進壹步加強了國家對社會的治理和調節。特別是在20世紀30年代的大危機之後,福利國家和法律社會化成為20世紀上半葉的主流社會思潮,勞動法和各種社會福利法得到發展。到20世紀下半葉,隨著資本主義的進壹步擴張和與社會主義制度的競爭,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強調法律、正當程序和普遍人權的平等保護。尤其是後者,這不僅是馬克思所分析的資本主義擴張(尤其是全球化)的制度要求,也是資本主義與其他制度競爭的重要思想武器和普及西方文化的戰略努力。
(3)盡管不同理論流派之間存在許多差異,但我們可以對資本主義法治進行壹些粗略的總結:
1.努力維護國家主權和法治的統壹。這不僅是保證我國社會和平與發展的前提,也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條件和資本擴張與發展的需要。
2.保障公民權利和人權。壹方面需要強大的國家主權作為其發展的政治制度保障,另壹方面,資本主義的發展使以前被土地、村莊、家庭、行會、宗教和民族束縛的個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放,並以各種方式自由參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交換,從而創造了現代意義上的獨立個人。關註個人權利已成為資本主義法治思想和實踐的壹個重要方面。公民權利或個人權利的確認和保障是壹個逐漸演變和擴展的過程,不僅在理論上如此,在實踐中也是如此。這種個人權利的擴展不僅表現在憲法和法律上,還表現在列舉和確認公民的基本權利上。此外,由於歐洲的政治現實——國家很小,不同國家的公民權利因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不同而不完全相同,當越來越多的各國公民因各種原因跨越國界而無法訴諸公民權利要求其他國家的保護時,這就催生了壹種更具普遍性的個人權利表達方式,這就是最早的“人權”概念。到20世紀末,這壹概念在“冷戰”中以及隨後在經濟全球化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競爭中發揮了政治和文化擴張的作用。
3.權力的分離與平衡。它既包括橫向分權,也包括縱向分權:橫向分權是指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分離,即所謂的三權分立;縱向分權是指中央(聯邦)政府和地方(州)政府之間的分權,特別是在大國。所謂權力制衡是指各種權力之間的相互制約和競爭,強調以權力制約權力。然而,各國分權的具體形式各不相同。在中央政府層面,英法等國都堅持議會主權原則,議會權力在三權分立制度中占主導地位,這與中國的NPC制度較為相似。而美國則遵循三權分立、權力制衡的原則,強調大國之間的平等和競爭;特別關註司法獨立及其對立法權和行政權的限制,並有司法審查制度。此外,在美國和德國,由於歷史原因,壹直實行聯邦制。在確保聯邦(中央)政府至高無上和國家統壹完整的前提下,通過憲法手段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權。
(4)上述介紹和分析表明,西方法治的核心觀點體現了近代以來人類在世俗社會基礎上建設現代民族國家、確保本國社會和平穩定、促進本國資本主義發展和國際競爭的探索和思考,凝結了西方國家政治和法律實踐的普遍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