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贈與合同的形式
讓我們舉壹個簡單的例子。例如,壹群同事下班後在工廠門口。其中壹人拿出壹支大中華香煙,另壹人遞出壹支。這是壹份禮物。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2.口頭合同是即時合同。我們在路邊攤或超市購物,付清我們的錢,拿走貨物然後離開。這是壹份口頭合同。
我們舉壹個簡單的例子,和上面的例子壹樣。例如,壹群同事下班後在工廠門口,其中壹人拿出壹支大中華香煙,而所有人都在抽煙。這是壹份口頭贈與合同。
3、書面合同,至少兩人,就協議內容達成壹致,達成書面協議。
其次,口頭贈與合同在生活中無處不在:
1,朋友間小禮物。
2.親戚、朋友和鄰居之間的婚禮禮品。
3、社會公益捐贈,只要有當事人的口頭承諾才能生效,這是對公益事業的保障。大老板們要註意了。
等壹下。
三、贈與只能發生在下列對象中:
1,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個人
2、個體之間。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不得向個人贈送禮品。因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無權向個人贈送財產。
第四,捐贈的東西可以退回來嗎?
贈與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贈與的財產在所有權轉移前可以撤銷。
例如,當壹群同事在工廠門口下班時,其中壹人拿出壹支大中華香煙,另壹人分發了壹支。他突然發現其中壹人對他有意見,他想要回香煙。只要那個人沒有吸煙,他就可以拿回它。當那個人吸煙時,香煙不會被退回。因為香煙的所有權已經轉移了。
2.嚴重侵害了贈與人及近親屬的利益。
3.未盡贍養義務。
4.額外的捐贈義務尚未履行。
撤銷權的期限為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壹年內。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福利和道德義務性質的合同不適用上述條款。
5.捐贈物品的質量缺陷由誰負責?
捐贈者對以下情況負責:
1.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受贈人財產損失的。例如,壹群同事在工廠門口下班。其中壹人拿出壹支大中華香煙,另壹人送出壹支。由於香煙的質量問題,其中壹人肺部感染,花費了2萬元醫療費。在這種情況下,捐贈者有壹定的責任。
2.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質量瑕疵。
3.捐贈者保證質量。
6.財產贈與是否需要受贈人接受才能成立?
贈與需要對方同意,贈與合同在接受財務後成立。例如,當壹群同事在工廠門口下班時,其中壹個人拿出壹支大中華香煙,另壹個人拿出壹支。他們中的壹些人不抽煙,也不需要那種香煙。對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來說,捐贈財務和捐贈合同是不成立的。
以上只是談談贈與的壹些簡單法律問題。
七、原支付合同法(合同法)
第壹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壹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
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壹百八十七條捐贈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第壹百八十八條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未交付捐贈財產的,受贈人可以催告交付。
第壹百八十九條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壹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壹百九十壹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應當在義務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不保證沒有瑕疵,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壹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
捐贈人負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三)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壹年內行使。
第壹百九十三條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壹百九十四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請求受贈人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壹百九十五條贈與人的財務狀況發生重大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