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校園欺淩事件頻發?未成年人被性侵不想說怎麽辦?發現孩子沈迷網絡或者被網絡欺負怎麽辦?......未成年人保護壹直是公眾關註的熱點話題。
建設高質量的教育體系,離不開強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實施。近日,教育部發布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對校園欺淩、手機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確指示,其中“特殊保護”壹章明確,學校應當落實法律規定,建立學生欺淩防控、防止性侵害和性騷擾等工作制度。
4月16日,在“2021新北京智庫春季峰會”教育主題論壇上,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第四組主任宋丹、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主任、文化產業管理學院副教授鄭寧、崇文小學校長白淑蘭齊聚壹堂,共同探討如何保護“少年的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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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原因造成學生欺淩事件頻發。
根據山東師範大學校園欺淩研究中心團隊的壹項調查數據,19.9%的學生卷入了校園欺淩事件。校園欺淩和暴力仍是未解決的問題。
宋丹:關於校園欺淩中的情況,從檢察機關的辦案情況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壹是涉及的罪名比較集中,主要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第二,受試者大部分是男生,現在發現中學女生也會參與進來。第三,偶發性或突發性的存在,這也是適應學生發展階段青春期的生理和心理特點。第四,隨著現實社會向網絡延伸,學校生活、學生生活也逐漸向網絡延伸,網絡欺淩的案例越來越多。
為什麽學生欺淩事件頻發?
宋丹:第壹,未成年人在青春期容易出現情緒波動和沖動行為。第二,家庭原因。從我們掌握的案例來看,很多都是因為家庭監護不力造成的。第三,學校原因,有些學校重視教育,但是對孩子在校的管理比較薄弱。第四,社會原因,比如不良視頻,低俗內容,導致孩子的成長出現心理偏差。
新法實施後會起到什麽作用?
宋丹:校園欺淩是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附則中定義的,稱之為學生欺淩。之前沒有明確規範的定義,這個附件裏的定義給了校園欺淩壹個法律依據。新法實施後,對校園欺淩的防治有很好的指導作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專門規定了如何防控學生欺淩,比如建立防控機制;對教師和學生進行預防和控制校園欺淩的教育和培訓;加強家庭教育指導;聯合社會力量做好校園欺淩的防治工作,等等。
崇文小學做了哪些準備?
白淑蘭:對於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學校的老師專門討論過,讓所有老師都了解。讓老師好好學習學生欺淩的定義,家校溝通好,講給孩子聽,讓孩子真正知道如何約束自己的行為。從數據中可以看出,初中生之間存在壹個欺負行為的過程。要從小做好普法工作,讓孩子對法律產生敬畏之心,長大後才能想到後果。這也是向孩子宣傳遵守法律法規的初衷。
怎樣才能有效防止學生欺淩?
宋丹:第壹,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家庭和學校是孩子成長過程中最重要的生活場。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告訴他們什麽是“欺淩”,如何避免欺淩,被欺淩後如何告訴老師、家長或身邊的同學尋求幫助。二是落實學校防控體系。三是家庭教育指導,現在國家正在研究起草家庭教育指導法。第四,在預防網絡欺淩方面,相關責任主體要履行社會責任,在網絡治理方面,相關部門也要更好地完善相應的機制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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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些制度填補了法律空白,保護兒童免受“大灰狼”的傷害
很多孩子遇到侵害不敢開口,或者遇到很深的傷害才被大人註意到。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宋丹:未成年人被侵害後不想說話怎麽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壹些很好的制度來填補空白。壹是推動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2020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監委、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門發布《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公職人員應當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發現未成年人已經或者涉嫌遭受非法侵害,有遭受非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這壹制度被《未成年人保護法》吸收,將在查找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線索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二是對教職工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從業人員實行就業查詢制度。2020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教育部、公安部發布《關於建立教師準入查詢性侵害犯罪信息系統的意見》,明確新錄用教師、認定教師資格前,應當查詢性侵害犯罪信息,有性侵害犯罪信息的不得錄用。這壹制度也被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吸收,查詢範圍擴大到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犯罪記錄。實施這壹制度,讓“大壞蛋”遠離學校,將有助於保護我們的孩子免受傷害。
三是深入推進法治教育。檢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廣泛深入地開展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預防性侵害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中國有33000多名檢察官,包括各級檢察官,擔任法治副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開展了為期三年的“法治校園”全國巡回講座,講座9.65萬場,覆蓋學校10.8萬所,師生8050萬人。同時,還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社會普法活動,有效增強了公眾保護未成年人和法治意識。
第四,要無止境地重視“壹號檢察建議”,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社會綜合治理,做好性侵害犯罪源頭預防工作。2019以來,檢察機關單獨或與教育部門聯合走訪中小學、幼兒園3萬多所,督促整改安全隱患6000多處。
白淑蘭:北京實行了法治副校長進學校的工作,在學校層面對孩子的保護和法制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應該怎麽做才能防止性騷擾?第壹,讓孩子知道父母是他們最親密的成長夥伴和朋友。第二,學校老師要像父母壹樣有壹雙銳利的眼睛。老師要擦亮眼睛,關註孩子的精神狀態,多關註,多耳語。第三,學校要有孩子說話的地方,保證孩子願意說話,有說話的地方。
現在,我們學校有壹個“耳語辦公室”,妳可以在那裏隨意寫壹張紙條。同時,有什麽問題也可以告訴心理老師,這樣孩子會有特別貼心的“大朋友”幫助解決校園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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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學校、企業應該相互配合,共同預防網癮。
現在的未成年人是互聯網原住民。調查還顯示,有些欺淩是通過網絡進行的,哪些行為屬於網絡欺淩?
鄭寧:《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的亮點是用專文規定了網絡欺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互聯網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形式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未成年人形象。我覺得,另外,在現實中傳播未成年人的隱私或者個人信息,也是網絡欺淩。
▲圖為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
如何預防網絡欺淩?
鄭寧:制止網絡欺淩,首先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網絡思想教育,告訴他們什麽是良性的合法的,什麽是不良的違法的,幫助未成年人更好地識別網絡欺淩,同時建立健全引導未成年人舉報違法網絡欺淩信息的制度。另壹方面,互聯網公司要強化平臺責任。很多互聯網公司都采用青少年保護模式,但這種模式需要家長的配合。
現在青少年沈迷網絡的現象特別嚴重。“沒有控制”背後的主要原因是什麽?
鄭寧:網癮有多重原因。未成年人好奇心強,自制力差。很多時候,他們的家庭也有壹些問題。比如他們正當的精神需求在家裏得不到滿足,所以依賴虛擬世界。再加上沒有法律和制度的配套跟進,造成了未成年人的網癮。
《未成年人保護法》如何解決“不可控”的問題?
鄭寧: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建立了全方位、多主體、立體化的綜合防沈迷保護體系。首先,要求部分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成癮的產品或服務,但要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和消費管理功能。
針對未成年人在網絡直播中使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行為,法院、檢察院現已出臺相關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權益。近期,網信辦也在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力推網絡直播打賞限額自律規範,對單次打賞或每日打賞限定壹定額度。
從學校層面來說,《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壹旦發現未成年人沈迷網絡,應當及時告知監護人,並對學生進行幫助和引導,幫助其回歸正常生活。
監護人要提高網絡素養,規範使用網絡。父母玩遊戲上癮,孩子覺得很酷就會模仿。因此,家長首先要規範自己的行為,同時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引導,在智能終端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合理安排使用網絡的時間。
家長和學校要想辦法多創造線下體驗活動,豐富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
檢察機關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中會起到什麽作用?
宋丹: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如果司法機關發現有關部門沒有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可以通過司法建議督促有關部門落實職責。比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未盡到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義務的,檢察機關可以通過發出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其落實,相關責任主體必須在壹個月內反饋意見。
目前很多針對未成年人的案件都是通過網絡實施的,比如網上兒童色情、未成年人信息在網絡上的泄露等等。通過網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等等。檢察機關要加大對涉未成年人網絡犯罪的精準打擊力度,可以通過提起公益訴訟的方式給予未成年人最大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