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死亡賠償交通事故賠償包括哪些項目:醫療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人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前款規定的補償項目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費用壹次性結算。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計算1。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如果要按照城市標準計算死亡賠償金,受害人要麽是城鎮戶口,要麽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2.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以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死亡賠償金根據被害人身份確定,賠償標準定為二等。壹是城鎮居民應當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支付賠償金;二是農村居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3.壹般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應該說在同壹個事件中用不同的標準賠償受害者是有問題的,但這是規則。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金采用“繼承損失”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未來收入減少的補償。以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村戶籍人員到城鎮找工作或定居的現象非常普遍,他們的收入和生活費用與城鎮戶籍人員沒有區別。因此,以死者的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市標準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實際、更符合立法本意。計算公式:(1)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實際年齡-60周歲);75歲以上5年】(2)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上壹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n[n:60歲以下(含)20年;60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歲以上人員5年】(3)60歲以下人員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4)60-75歲人員死亡賠償金=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 75周歲以上人員死亡賠償金=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三。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1)醫療費用:按照醫院治療當事人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需的費用計算,憑證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必要的治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費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有行業平均收入計算。(3)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計算。(4)護理費:護理人員在傷者住院期間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沒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平均生活費計算。(5)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傷殘之月起,補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年減少壹歲,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6)殘疾矯治器費:因殘疾需要準備具有補償功能的矯治器的,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矯治器費用計算。(7)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8)死亡賠償金: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賠償十年。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低壹歲減少壹歲;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年減少壹歲,最低不少於五年。(九)被扶養人生活費:限於死者或傷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把十六歲以下的人撫養到十六歲。無勞動能力滿20年,但年滿50周歲的,年齡每增加1年減少1歲,最低不少於10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供養其他被撫養人五年。(10)交通費用:根據當事人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計算,憑據支付。(11)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特別關註:1。處理交通事故所需當事人親屬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按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分擔,但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2.車輛、物品、設施等。因交通事故損壞的,應當修復。無法修復的,應當折價賠償。牲畜失去使用價值或者因傷死亡的,應當折價補償。3、在事故處理中,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保險)、人身傷害救治後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造成的間接財產損失。4.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處理後,職工所在單位還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給予撫恤和勞動保險待遇。
法律客觀性: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概念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賠償金,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時,由相關責任人按照壹定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壹定數額的賠償金。被害人的死亡給其家庭及其親屬帶來了巨大的物質和精神損失,是嚴重侵害他人利益的行為,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後果,應當給予賠償。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者生命損失的補償,生命是無價的,是無法補償的。立法設立死亡賠償金的目的是為了穩定死者家屬的生活,撫慰死者家屬遭受的精神創傷,彌補死者家屬遭受的相應財產損失。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所依據的法律法規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年限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第八項死亡賠償:按照當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賠償20年。7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少壹年,但補償期限至少為十年。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二十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15歲以上的,算五年。”根據上述規定,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因受害人年齡而異,但以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準。上訴法院所在地和事故責任人所在地壹般相同,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則根據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壹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我們以60歲以下的受害人為例來說明。其計算公式為: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區上壹年人均收入×20年。例如,周是壹個城市的工人,34歲。某日,周駕駛摩托車帶妻兒回娘家時,遇到壹輛掛著牙套的拖拉機緩緩駛來。由於拖拉機拉的木板太多,安裝不可靠,而就在周路過的時候,壹塊木頭散落下來,插在了周摩托車的前輪輻條上。周所在地區是我國東部沿海發達的地級市,周是城鎮居民。根據當地政府統計部門上壹年度公布的相關統計數據,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2萬元/年,這樣周的家庭可獲得死亡賠償金1.2萬元/年× 20年= 24萬元。六十周歲以上的被害人,在請求死亡賠償金時,乘數短於十年,但不得短於五年。具體來說,60周歲以上不滿75周歲的,年齡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確定死亡賠償金需要的證據包括死者的年齡證明和死亡時間,以及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具體來說:1,死者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可以證明死者的年齡。死者未滿60周歲的,死亡賠償金按20年計算,死者滿60周歲的,減1年,死者滿75周歲的,按5年計算。2.上訴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純收入標準。3、死者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此外,還有死者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的證明,如戶口本、房產證等。賠償權利人可以比較兩地人均可支配收入,選擇較高者作為主張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因為如果當事人主張采用死者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標準,而不是被訴法院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則需要證明後者高於前者。如果前者更高,就不需要拿出第三份證據。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由當地統計部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