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國人民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律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取得學籍(考試備案)或相應資格的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022年繼續實施國家統壹放寬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政策(2021-2025年)。新邵縣、邵陽縣、隆回縣、洞口縣、綏寧縣、新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武岡市、石門縣、慈利縣、桑植縣、鐘芳縣、沅陵縣、辰溪縣、漵浦縣、會同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芷江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茶陵縣、炎陵縣、宜章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安化縣、平江縣、新田縣、江華瑤族自治縣等40個縣市。可將報名學歷放寬至高等學校本科畢業。
放寬報名資格的申請以報考人員報名時的戶籍地為準,即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資格所在地的,可以按照放寬政策確定的學歷報考。
普通高等學校和軍隊院校2023年應屆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含專科畢業生,下同)和應屆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可報名參加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其中,除申請享受放寬政策者外,《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後取得學籍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應當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法學學士學位;《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後取得學籍的軍隊院校2023年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應當取得學士學位和學士學位。
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已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軍隊院校本科畢業生,研究生和繼續教育(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本科畢業生。)2022年報考同等學力,以及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部成績合格並可獲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職業資格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是指依法設立並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全日制本科層次普通高等教育的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持有港澳臺或外國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後,可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其中,除適用放寬政策的人員外,《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後取得港澳臺法律(法學)學士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後,可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022年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有效畢業證書為:
(1)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成人高等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機構)頒發的畢業證書;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考試合格後,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畢業證書;
(三)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納入國家招生計劃並參加全國統壹考試的學生,在黨校和軍事院校學習取得的畢業證書;
(4)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網絡教育試點的普通高等學校頒發的遠程(網絡)教育畢業證書;
(5)教育部、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頒發的畢業證書。
申請人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屬於國家教育序列或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學位。畢業證書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後無法判斷,或無法查詢的,通過審核的申請人須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證書必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提供。查詢後仍無法判斷的,或者無法查詢的,應當在規定的資格申請期限內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被吊銷的;
4.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者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的;
5.因嚴重失信,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6.因其他情形被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治療的。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人員已辦理註冊手續的,註冊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
已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3)在2021客觀題考試中保持有效成績的人員。在2028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達到國家統壹合格分數線或放寬合格分數線者的合格成績+0,在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中有效。其中,達到全國統壹合格分數線者可在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確認參加2022年主觀題考試,符合放寬政策者可同時申請放寬政策;放寬合格分數線,可以報名參加2022年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或者在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時確認參加2022年主觀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