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級資質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3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300萬元人民幣外幣,或資產總額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從事本行業5年以上。
2.固定辦公(非住宅)建築面積不小於250平方米,或者綜合加工廠房和倉儲建築面積大於3000平方米。
3.先進的成套技術設備和完善的辦公設施、固定的節能環保加工設備及相應的配套設施。
4、已通過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並在認證有效期內,有完善的企業管理體系。
5.前三年資質評估期間,在工商部門、政府委員會和協會網站上,本行業經營活動中無不良安全質量事故和企業誠信記錄。
6.會展項目最近兩年主營業務營業額達到2000萬元人民幣(須提供最近兩年的審計報告);
7.申請資質等級的工程業務要求(滿足以下五項中的任意壹項即可):
(1)自正式申請資質等級評定之日起前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3個面積65438+萬平方米的家居會展項目;
(二)承擔世博會等國家重大項目;
(3)自正式申請資質等級評定之日起前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65,438+00個面積超過40,000平方米的家居展覽項目;
(四)自正式申請資質等級評定之日起前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三項單位特裝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或單項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展覽特裝項目;
(五)自正式申請資質等級評定之日起前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10個單位特裝面積1000平方米的展覽特裝項目或10個單項合同額100萬的展覽特裝項目。
註:以上五項,必須提供相應的合同原件和履約完成證明。
8.企業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中級會展教師不少於3人,相當於高級會展教師不少於1人。
9.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支持上海市會展業協會和會展工程專業委員會的工作,遵守行業自律公約。
②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為65438元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或65438元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幣,或實際資產在65438元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企業從事本行業3年以上。
2.固定辦公(非住宅)建築面積不小於200平方米,或綜合加工廠及倉儲建築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
3.先進的成套技術設備和完善的辦公設施、固定的節能環保加工設備及相應的配套設施。
4.資質評定前三年內,在工商部門、政府部門和協會網站上,本行業經營活動中無不良安全質量事故或企業誠信記錄。
5.申請資質評估的最近兩年會展項目主營業務營業額達到100萬元(須提供最近兩年的審計報告);
6.申請資質等級的工程業務要求(滿足以下四項中的任意壹項即可):
(1)自正式申請資質等級評定之日起前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三個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會展項目;
(二)自正式申請資質等級評定之日起前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10個展覽項目,面積10000平方米;
(三)自正式申請資質等級評定之日起前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3個單位特裝面積超過65,438+0,000平方米或單項合同額超過200萬元的展覽特裝項目;
(4)自正式申請資質等級評定之日起前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10個單位特裝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覽特裝項目或10個單項合同額在50萬以上的項目。
註:以上四項,必須提供相應的合同原件和履約完成證明。
7.企業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中級展覽師職稱不少於2名。
8.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支持上海市會展業協會和會展工程專業委員會的工作,遵守行業自律公約。
③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或50萬元人民幣等值外幣,或實際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企業從事本行業1年以上。
2.固定辦公場所不低於65,438+000平方米,或綜合加工廠和倉儲場所不低於500平方米。
3.有成套的先進技術設備和完善的辦公設施,以及固定的金屬、木材、電器等加工設備和相應的配套設施。
4.資質評定前三年內,在工商部門、政府部門和協會網站上,本行業經營活動中無不良安全質量事故或企業誠信記錄。
5.申請資質評級的最近兩年會展項目主營業務營業額達到300萬元人民幣(須提供最近兩年的審計報告);
6.申請資質等級的工程業務要求(滿足以下四項中的任意壹項即可):
(1)在申請資質等級的最近壹年獨立承擔至少兩個家居展覽項目,面積1,000平方米;
(2)在申請資質等級的最近壹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5個面積在2500平方米以上的家居展覽項目;
(三)在申請資質等級的最近壹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兩個單位專項安裝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或單項合同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展覽專項安裝工程;
(4)在申請資質等級的最近壹年內,獨立承擔過不少於10個單位特裝面積100平方米的展覽特裝工程或10個單項合同額65438+萬的工程。
註:以上四項,必須提供相應的合同原件和履約完成證明。
7.企業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6人。其中,中級會展教師職稱不低於1。
8.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支持上海市會展業協會和會展工程專業委員會的工作,遵守行業自律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