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問題在於執法不力。搭售和限制競爭歸工商總局管,價格聯盟和價格歧視歸物價局管,跨國公司並購歸商務部管,多頭管理、五龍治水。黃文君建議,從中央層面協調各執法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審查跨國公司濫用壟斷行為。這是《反壟斷法》暫時無法頒布時的唯壹辦法。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主任程秀生表示,在經濟學教科書中,壟斷是不好的,競爭是好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支持壟斷還是反壟斷都是經濟利益的體現,而經濟利益是通過法律和輿論的多重手段來實現的。事實上,無論是國內企業還是跨國公司都有反壟斷的聲音。對於國內企業來說,他們反對跨國公司以資本和技術壟斷市場;對於跨國公司來說,他們反對通過行政手段關閉市場。
我國政府的反壟斷態度在國內外也有所不同。對內,我們提倡競爭的概念,很少對其利弊進行實證分析;對外,我們根據國家利益調整平衡競爭和壟斷的尺度。
壟斷的判斷有兩個視角:全球和局部。像中國這樣的電信運營商在中國處於絕對壟斷地位,但在國際市場上的份額不到5%。美國占全球份額的20%以上,但它在壹個本地市場中沒有達到絕對的控制地位。從整體來看,中國電信距離壟斷還很遠,其規模需要繼續增長才能與國際巨頭競爭。從地方角度來看,中國電信明顯處於壟斷地位,需要拆分。發達國家往往從自身利益出發強調局部而忽視全局;中國政府從國家利益出發,兼並大型國有企業組建航母,這是全局視角。
程秀生認為,是否在壹個行業保持壟斷格局是實證分析的結果。例如,當美國與中國處於同壹經濟發展水平時,其電信業選擇了壟斷產業模式。壹個多世紀後,在電信行業引入競爭之前,美國電信巨頭的地位是穩定的。
對於國人詬病已久的行政壟斷,程秀生解釋說,不會帶來高房價。行政壟斷是指政府在具有自然壟斷色彩的行業中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不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例如,郵政行業長期虧損。高價侵害消費者利益恰恰是行政壟斷的失敗。價格由代表資本的經營者決定,成為公司壟斷。補救措施是恢復行政影響力。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會長朱慈雲認為,反壟斷法制裁壟斷行為有兩大原則。壹種是se規則,如橫向價格聯盟和壹些卡特爾。只要發生這種行為,我們就可以認定為非法壟斷,需要制裁。該原理調節成本低;還有合理性原則。在形式上,某種行為屬於反壟斷法的客體。但在分析實際利弊後,當這種壟斷對經濟社會的積極影響大於消極危害時,就不屬於反壟斷法的對象,如中小企業卡特爾。當然,相應的執法成本也很高。
早期國家的反壟斷法律制度嚴密,對壟斷地位和行為進行嚴格控制。例如,“大就是壞”被許多國家的反壟斷法所接受。現在各國普遍認識到,反對的不是簡單的壟斷,而是濫用壟斷地位和不正當競爭。例如,美國的反壟斷法關註的是行為而不是結果。我國未來的反壟斷法也應采取適度的反壟斷法律制度,這有利於鼓勵競爭對手以合法、適當的方式追求經濟規模的擴張,也有利於協調反壟斷制度與我國知識產權制度、中小企業制度和產業政策的關系。
朱慈雲表示,中國的反壟斷法已經醞釀了很長時間,但壹直沒有頒布,主要是因為時機不成熟,反壟斷法不能有效控制現在的經濟壟斷和行政壟斷。至於經濟壟斷,由於中國市場自由競爭的時間較短,國內企業尚未形成市場寡頭,仍處於霸權時期。然而,面對企業經濟規模的過度分散,反壟斷法缺乏目標;對於行政壟斷,單靠《反壟斷法》無法解決行政壟斷的根源。這個時候,如果貿然頒布法律卻無法實施,只會破壞法律的尊嚴。然而,隨著中國加入WTO和跨國公司的湧入,反壟斷法的出臺速度加快。不僅如此,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的規制也對我國行政體制改革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朱慈雲強調,未來實施反壟斷法要有相對獨立統壹的執法機構,反壟斷執法隊伍的穩定性要有專門的保障措施。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有類似於公平貿易委員會的獨立機構來執法,其中壹些機構隸屬於政府部門,壹些機構獨立於政府部門。但是,無論如何,反壟斷執法機構的人員都受到嚴格保護,例如在任期內不得被隨意解雇,以確保反壟斷法的公正實施。
調查啟動近9個月後,國家發改委昨日公布了對多家價格壟斷眼鏡企業的處罰結果。其中,鮑士和隆布、強生等五家公司被認定存在限制下遊經營者轉售價格的反競爭行為,並被處以654.38億元人民幣的罰款。這也是中國今年開出的首張反壟斷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