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依規招生,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規定了我校的招生政策,並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說明,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天津師範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學校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5
5.學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濱水西路393號
天津師範大學是壹所以建設特色鮮明、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師範大學為目標的市屬重點師範大學。創建於1958,前身為天津師範大學,1982更名為天津師範大學。65438-0999,原天津師範大學、天津師範學院、天津教育學院合並,組建新的天津師範大學。
生態特色突出的校區位於天津市西青區,占地3500畝,建築面積86萬平方米。教學設施齊全,校園環境優美。
學校有27個黨政職能部門,2個院系,20個學院,17個直屬單位。現有本科專業72個,博士學位授權壹級學科8個,教育類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碩士學位授權壹級學科33個,碩士學位授權門類16個,涉及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9個學科,在國家壹流本科專業“雙十萬計劃”建設中,法學、政治學等專業11個 漢語言文學、新聞學、世界歷史、數學與應用數學、地理科學與應用心理學,獲批國家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體育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服裝服飾。
目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七屆學科評估組召集人1人、委員2人,專業學位教育教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人、委員2人,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人,教育部小學教師培訓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中學教師培訓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人,第四屆全國教師教育課程資源專家委員會委員1人,中古歷史委員會主席1人,世界漢語教學學會主席1人。國家重點學科2個,天津市壹級學科7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8,天津市特色學科(群)15。化學學科連續六年排名世界“ESI”前65,438+0%,馬克思主義學院入選國家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獲批建立國家教師發展協同創新實驗基地學校。根據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評估結果,我校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心理學和世界歷史4個學科、教育學碩士進入B+行列,教育學、中國語言文學2個學科進入b+行列。教育部專業建設點6個,天津市品牌專業建設點16個,天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建設點5個,天津市優勢特色專業建設點8個,天津市應用專業建設點12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個,省市級人文社會科學基地3個,省市級工程中心、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7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7個。學校建設國家級優質資源* * *課程9門,市級精品課程25門,批準天津市“課程思政改革”課程6門,天津市壹流本科建設課程21門,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市級教學團隊13個,天津市“十二五”綜合投資教學創新團隊2個。獲國家教學成果獎2項,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壹等獎1、二等獎3項,高等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二等獎9項,首屆全國高校青年教師教學競賽文科組壹等獎1。
學校出版《天津師範大學學報》《心理與行為研究》《青少年科技博覽會》《數學教育學報》《中等數學》《政治思想史》《經濟社會史評論》《比較政治研究》等期刊11。其中,《天津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天津師範大學學報(自然版)》、《心理與行為研究學報》、《數學教育學報》等收錄了北京大學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比較政治研究》(季刊)、《心理與行為研究》、《社會經濟史評論》、《政治思想史》、《天津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等。
各級各類全日制本科生24398人,全日制研究生4361人,博士生409人,國際學生2150人。教職工2343人,其中專任教師1461人,高級職稱703人,博士學位871人。
我校人文社科歷史深厚。沈德利教授的《學生語文閱讀過程中的眼動研究》壹書和徐大同教授的《中國傳統政治文化講座》壹書分別獲得第四屆和第八屆高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此外,學校教師獲得二等獎7項,13三等獎,青年成就獎2項。獲國家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壹等獎1,三等獎1。重視新型智庫建設,積極服務黨和政府科學決策。天津師範大學國家治理研究中心、天津師範大學區域發展戰略與改革研究中心、天津師範大學應急管理研究中心、天津師範大學自由經濟區研究院、天津市基礎教育決策服務研究中心、天津市公共部門信息服務評價與治理中心等6家智庫進入中國智庫指數(CTTI)。努力發展自然科學學科,建設綜合性大學。自然科學研究成果獲天津市自然科學成果壹等獎和天津市科技進步壹等獎。突出教師教育特色,形成學科專業教育與教師職業發展教育相結合的教師教育模式。積極探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教育,形成基於“課後、工作團隊、項目教育、線上線下、校內校外”五位壹體的教育體系。在實踐教學中推廣了“三問三入”“八講”“五同”的創作模式。我校在思想政治課教學改革方面創造了新鮮經驗,被中央媒體和報刊報道50余次。經教育部批準,首批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國家語委首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基地、政治與行政學院被授予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稱號。4門思政課中有3門被教育部評為“精彩壹課”,學校教師被授予全國“教學標兵”、“優秀教師”、“思政課最美教師”等稱號。
學校壹直堅持開放教育,與33個國家和地區的177所大學、機構或地方政府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與韓國、日本、俄羅斯合辦4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被教育部批準為首批“來華留學示範基地”。主辦了非洲第壹所孔子學院——內羅畢大學孔子學院。四所孔子學院10次被授予“先進孔子學院”稱號,1次獲得孔子學院創辦獎最高榮譽,被評為“先進孔子學院承辦學校”、“國家示範性孔子學院”。學校先後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文明單位、全國五壹勞動獎、全國三八紅旗集體、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模範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等近百項集體和個人榮譽。
學校踐行“勤奮嚴謹,修身養性”的校訓,樹立“學思並重,知行合壹”的學風和“誠實守信,勇於擔當”的校風。圍繞“以德育人”這個中心,堅持“特色立校、質量興校、人才強校、改革創新”的發展戰略,在教學質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學科實力、管理效能等方面爭創國內壹流,努力把我校建設成為特色鮮明、享譽世界的高水平師範大學。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天津師範大學設立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問題,招生領導小組代表招生委員會主持日常工作。成立專門的考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對各類招生專業測試和錄取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第五條天津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負責招生的日常具體工作。
第三章師範生政策
第六條為貫徹落實《天津市實施細則》(津政辦發[2065 438+08]54號),高質量完成天津市公費師範生培養任務。擬面向天津生源招收60名公費師範生,招生計劃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告為準。
天津市公費師範生必須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簽訂《天津市公費師範生教育協議書》。在校期間,由市財政承擔學費和住宿費,並給予壹定的生活補助。畢業後壹般會在接收地從事不少於6年的中小學教育工作。在城鎮學校工作的公費師範生,必須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學生必須嚴格履行協議。未按約定從事中小學教育的,必須退還已享受的公辦教育費用,並支付違約金。優秀天津公費師範生可享受其他非義務獎學金。
第七條學校招收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語、歷史、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科學、地理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體育學、音樂學、美術學、教育學、應用心理學、教育技術學、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等專業的師範生,旨在培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專業理論基礎的學生。學校為所有相關專業的學生開設輔修課程和教師教育課程,修滿學分後可申請相應的輔修學位證書或教師教育課程結業證書。
學校設立了二次選拔機制。在本科第壹年結束時,在自願的基礎上選拔思想優秀、品德良好、成績優秀的非師範生進入師範專業學習。學校實行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學校師範生管理規定,對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師範生資格。
對於優秀師範生,學校實行免試推薦讀研究生的機制。在本科第三年末,經過校內選拔,推薦免試攻讀“3+1+2”教育碩士研究生。“3+1+2”教育的研究生培養是我校“卓越教師”培養計劃的壹部分,旨在培養理論基礎紮實、實踐能力強、科學素養和科研能力高、具有可持續發展潛力的高水平基礎教育教師。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天津師範大學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在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招生專業範圍內,按照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劃的要求,制定2020年全國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送達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再按照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不超過高校總招生計劃的1%,用於調劑地方統考線上生源不均衡。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條高等學校執行本省(區、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壹條專業誌願錄取原則
壹、各省(區、市)專業誌願錄取以分數優先原則,對於同壹科目、相應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要求的考生,先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隊,然後依次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轉入無全專業招生計劃;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專業誌願不設等級差。
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選修科目須符合高考誌願專業選修科目要求,專業錄取執行考生所在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如果考生所在省(市)對專業錄取沒有明確規定,則專業誌願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同壹專業組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合格考生從高到低排隊,然後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依次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組;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專業誌願者是沒有年級差異的。
三、普通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原則上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普通專業同等投檔成績錄取規則。
壹是江蘇省以外各省(區、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條件再次相同的,參照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二、在江蘇省錄取過程中,如果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優先考慮學業水平測試選考科目排名較高者(在比較學業水平測試選考科目排名時,先比較A+成績數,如果相同,再比較A成績數,以此類推。)。若選考科目成績再次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條件不變的,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十三條世界史(外語雙學位實驗班)專業限於高考語言為英語、日語、法語、俄語、韓語的考生,且高考英語成績不低於所在省(區、市)英語科目滿分的70%。
第十四條體育專業錄取規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如考生所在省(區、市)對本專業錄取規則無明確規定,則本專業錄取規則如下:在考生中,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根據考生意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以下簡稱體育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較高的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再次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考生體育專業成績也必須達到體育專業省考分數線和省定本科控制分數線的75%。天津考生根據體育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考試成績總分,按照考生意願,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優先錄取體育成績較高的考生;體育專業成績再次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考生體育專業成績也必須達到體育專業市級統考成績滿分和天津市指定的體育本科控制分數線的75%。
第十五條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日語(中外合作辦學)、軟件工程、專業只錄取有專業誌願(不含服從誌願)的考生。
第十六條藝術類高職院校藝術教育專業錄取規則如下:在考生中,按照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美術專業統考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績再次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考生所在省(區、市)對藝術類職業院校錄取規則有明確規定的,執行該省(區、市)的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職院校、春季高考學前教育專業和五年制義務學前教育專業的錄取規則詳見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天津大學2020年軟件學院和天津工業大學、天津師範大學、天津理工大學、天津職業技術師範大學。天津城建大學高等職業教育向本科教育聯合招生章程、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春季招生簡章、天津師範大學學前教育專業(五年制義務制)2020年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加分政策參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招生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就業權益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和復核。不符合標準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指導和公告。如果今年主管部門調整相關政策,則執行新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在收到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考生名單後,發送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壹條現行本科學費標準:文科(不含外國語言文學)4400元/生?學年,理工科和外語5400元/生?學年藝術設計12000元/生?學年內音樂舞蹈、戲劇影視、美術15000元/生?軟件工程專業在學年內按天津市發改委批準的示範性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日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學費標準2萬元/生?學年內,赴日學費以當年日本規定為準;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國內學費標準38000元/生?學年內赴俄學費以俄羅斯當年規定為準。
高職院校現行學費標準:普通班5000元/生?學年,美術課8000元/生?學年
預科學生現行學費標準:3800元/生?學年
住宿標準:六人間1000元/生?學年,四人間1200元/生?學年
以上收費標準由各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或詳見我校發布的《2020年新生入學須知》。
如今年政府調整上述收費標準,則按政府調整後的新標準執行。
第七章後續管理
第二十二條定向就業、藝術、體育、高水平運動隊、中外合作辦學等特殊類型新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聲樂方向)和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鍵盤方向)的外語課程為俄語。
第二十三條我校軟件工程專業采用“3+1”培養模式,即三年專業基礎教育,最後壹年進入實習實訓基地開展工程實踐和畢業設計工作。
第二十四條新生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應向學校請假。不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報到時會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核通過者辦理入學手續,註冊為學生;在復查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並認定為復查不合格,應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五條應征入伍的新生應當持學校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和高中學歷畢業證,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填寫《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申請表》,縣級征兵辦公室應當在規定的招收新生報到日期前,將《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申請表》送高校招生部門。學校收到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材料後,應當依法審核入學資格,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生個人信息中標註“參軍”,並出具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保留錄取資格申請表》經審核並加蓋學校公章後,壹份在院校備案,另壹份與《保留錄取資格通知書》壹同送相關縣級征兵辦公室。被招收的新生可在退役後2年內憑《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天津師範大學學生管理條例》、《天津師範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條例》等管理規定辦理;根據教學計劃訓練學生。
第二十七條學校有完善的學生資助制度。學校提倡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鼓勵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獎學金,提高學業水平。學校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助學金等資助措施。
第二十八條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的全部學分,經考核符合畢業條件要求的,授予天津師範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高專畢業生畢業證書註明“專科起點”字樣;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上標有“高職”字樣。符合《天津師範大學學位授予細則》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天津師範大學2020年本科及高職招生,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正式頒布。
第三十壹條我校招生過程自覺接受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我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確定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專業(或專業)要求和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的使用以各省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三條聯合培養和錄取學生應當按照學校與學生簽訂的協議實施。
第三十四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的壹部分。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天津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我校招生章程和簡章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和天津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的為準。
第三十七條咨詢和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天津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zsb.tjnu.edu.cn
電子郵件:zsb@tjnu.edu.cn
電話:022-23541338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濱水西路393號
郵政編碼: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