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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的悲劇
據兇手張扣扣自己說,“我沒有瘋,這壹切只是為了給媽媽報仇。”

所以,如果按照張扣扣的說法來理解這句話,那麽我們就不能簡單地把這起殺人案歸結為壹種精神疾病,而如果回頭看整個事情本身,可能就顯得有點復雜了。

這起命案發生在8月27日,1996。根據警方發布的消息,因為鄰裏糾紛,在這起鄰裏糾紛事故中,張扣扣的母親王某被17歲的王殺害。因為這個事件已經上升為壹個案件,死者在第壹時間知道案情後,警察趕到事故現場當面詢問,死者有自己的看法。

據王的家人介紹,由於之前兩家矛盾很深,當天王走近王家門口時,可能是因為氣憤,所以故意吐了壹口唾沫。王的行為極具挑釁性。王家看到王的行為,也做出了極端的反應。雙方首先發生的是壹場激烈的爭執...

(1)雙方先後開始工作。王某開始發生爭執和肢體推搡後,王某接過女兒遞過來的鋼筋,下意識地用鋼筋將王某打傷。當時雙方都處於焦慮狀態,壹個大手就是接下來的壹幕。兇手王還沒有出現,但隨著王揮舞著鋼筋,他不斷地攻擊身體。

王隨後趕到,正巧看見王,兩人大打了壹架。也許是因為兩家積怨很深,17歲的王拿起壹根木棍就沖了上去。之後,他沒有用手裏的木棒打王的太陽穴。由於用力過猛,王直接被擊中太陽穴,當場死亡。

“王之死”確實讓人有些措手不及,尤其是對於這個17歲的老人來說。作為未成年人,他大概沒想到,以為這壹棍子會打死人。但當王倒地而死的時候,似乎說什麽都晚了。因為王殺了王,才導致了接下來的悲劇。

(2)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張扣扣殺人慘案,從法律角度判斷,大家可能都有所耳聞。王用木棍打死了王。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王屬於故意傷害罪和致死罪,根本不是故意殺人罪。那我們再來看死者王家屬的說法。據張扣扣家屬陳述,母親王某路過王家,不幸被王家辱罵,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在爭執和沖突的過程中,張扣扣的家人甚至聽到了對方“拼個妳死我活”的話語。不僅如此,從張扣扣家人的話來看,在與母親王某發生矛盾的過程中,雖然是王老三殺了母親,但整個過程都是王老三殺了母親。這不是未成年的王家的第三個孩子,王。

面對這樣的事情,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似乎只能靠雙方來辯解,雙方都要各執壹詞。面對雙方的這種說法,法院首先作出判決,認定王家的第三個兒子王是殺人兇手,判處他7年徒刑。他入獄三年應該提前釋放,這裏面涉及到少年殺人的因素。法院的這壹判決,其實是為“張扣扣埋下殺人慘案”埋下了重要伏筆。

(3)張家能接受嗎?肯定不能接受!法院初步采納了張扣扣的母親王某挑起事端的說法。然後,如上所述,由於王家的第三個兒子王是未成年人,法院對他從輕處罰。除判處有期徒刑7年,3年後提前釋放外,還判決王家追加賠償9639.3元。這大概是初步的判決。我們自始至終都在強調“兩家過去有私人恩怨”,所以張家說判決結果不能接受。

事情發生在1996年,當時張扣扣還只是13的少年,卻目睹了母親與他人爭吵致死的慘烈壹幕。於是,在13歲少年的心裏,已經深深種下了復仇和血仇的種子。張扣扣的經歷想必大家都知道:張扣扣沒有繼續接受學校教育,而是輟學去了部隊深造。所謂的深造,其實就是為了給母親報仇,打好最紮實的基礎。

按理說,部隊本不該包括張扣扣,畢竟還有人報名參軍報效祖國。相反,這個人整天嘴裏心裏全是四個字——為母親報仇。所謂的報名參軍,其實只是為了在部隊鍛煉身體,讓自己有足夠的身體素質以後為母親報仇。也許是因為我思想不好,張扣扣沒有永久留在部隊。

退伍後,他開始四處打工,憑著壹雙勤勞的手,重建了家鄉的房子。張扣扣這些年的變化,壹直被全村人關註著。似乎人們以為這個13歲的男孩已經漸漸忘記了母親被殺的悲劇,但張扣扣表現出來的壹切都只是表象,或許是為了麻痹他人,或許是驚濤駭浪前的平靜。

(四)事件結束2018年春節前,13歲的張扣扣已經是35歲的青年了。將近22年的仇恨的種子已經在張扣扣的心裏長成壹棵參天大樹,而那棵樹的枝幹恰好簇在了張扣扣的咽喉處。那年春節,張扣扣發現王正好在家過年,這是他為母親報仇的好機會。於是經過壹番偽裝,伺機而動,張扣扣終於在2015年2月18日,也就是除夕夜,犯下了滔天大罪。

那晚張扣扣殺了王和他的弟弟王教軍,連他們六七十歲的父親也沒放過。讓人不願相信的是,當晚父子倆全部當場死亡,復仇心切的張扣扣終於在第三天淩晨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最終,法院判決張扣扣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事實上,當我回憶和敘述整個事件時,我真的很震驚。我不知道抱怨了多少年對母親被殺的仇恨。我不知道母親被害的怨恨已經發酵成了什麽樣的意誌力,最後壹刀壹夜殺了三個人。真的可以說是當代社會壹本合適的“法律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