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如果我們按照張扣扣的說法來理解這句話,那麽我們就不能簡單地將這起謀殺案歸因於精神疾病,但如果我們回顧整個事情本身,它可能會顯得有點復雜。
這起謀殺案發生在8月27日,1996。根據警方發布的消息,由於鄰裏糾紛,張扣扣的母親王某在這起鄰裏糾紛事故中被王殺害。因為這壹事件已經上升為壹個案件,當警察第壹次知道案件後趕到事故現場進行面對面詢問時,死者有自己的意見。
據王的家人說,由於兩家人之前有很大的矛盾,當王那天走近王家門口時,他可能因為憤怒而生氣,所以他故意吐了口水。王的行為極具挑釁性。當王家看到王的行為時,他們也做出了極端的反應。雙方發生的第壹件事是壹場激烈的爭論...
①雙方先後開始工作。王某開始發生爭執和肢體推搡後,王某接過女兒遞過來的鋼筋,下意識地用鋼筋打傷王某。當時雙方處於焦灼狀態,壹記大手就是接下來的壹幕。兇手王還沒有出現,但揮舞著鋼條的王壹直在進行人身攻擊。
王隨後趕到,正巧看見王,兩人大打了壹架。也許是因為兩家積怨太深,17歲的王拿起壹根木棍沖了上去。之後,他沒有用手中的木棍打王的太陽穴。由於力量太大,王直接被擊中太陽穴,當場死亡。
“王的去世”確實讓人措手不及,尤其是對王來說,他已經65,438+07歲了。作為壹個未成年人,他可能沒想到這壹點,以為這棍子會殺人。但當王倒地死亡時,似乎說什麽都晚了。因為王殺了王,才導致了接下來的悲劇。
(2)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張扣扣殺人悲劇從法律角度判斷,大家可能都有所耳聞。王用木棍打死了王。從法律角度來看,王屬於故意傷害罪而死亡,根本不是故意殺人罪。那我們再來看死者王某家屬的聲明。根據張扣扣家屬的陳述,母親王某路過王家,不幸遭到王家侮辱,因此雙方發生爭執。
在爭執和沖突的過程中,張扣扣的家人甚至聽到了對方“拼死壹搏”的話語。不僅如此,從張扣扣家人的話語來看,在與母親王某發生沖突的過程中,雖然是王老三殺死了母親,但在整個過程中是王老三殺死了母親。這不是未成年的王家的第三個孩子王鄭鈞。
面對這樣的事情,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我們似乎只能依靠雙方來辯護,而且雙方都必須各執壹詞。面對雙方的這種說法,法院首先作出判決,認定王家的第三個兒子王是殺人兇手,判處他7年監禁。他應該在服刑三年後提前釋放,這涉及到未成年人殺人的因素。法院的這壹判決實際上為“張扣扣埋下了殺人慘案”埋下了重要伏筆。
(3)張家能接受嗎?肯定不能接受!法院最初接受了張扣扣的母親王某挑起事端的說法。然後,如上所述,由於王家的第三個兒子王是未成年人,法院對他從輕處罰。除了被判處7年監禁並在3年監禁後提前釋放外,它還裁定王家應支付9639.3元的額外賠償。這大概是最初的定論。我們自始至終強調“兩個家庭過去有個人恩怨”,因此張家人表示無法接受這壹判決。
事情發生在1996年,當時張扣扣還只是13的少年,但他親眼目睹了母親與他人爭吵致死的慘烈壹幕。因此,在13歲的青少年心中,復仇和血仇的種子已經深深地種下。大家壹定都知道張扣扣的經歷:張扣扣沒有繼續接受學校教育,而是輟學去了部隊深造。所謂深造,其實是為了給母親報仇,打最堅實的基礎。
按理說,部隊本不應該包括張扣扣,畢竟還有人報名參軍報效祖國。相反,這個人整天嘴裏心裏全是四個字——為母報仇。所謂的報名參軍,其實只是為了在部隊鍛煉身體,讓我以後有足夠的身體素質為母親報仇。也許是因為我的壞思想,張扣扣沒有永久留在部隊。
退伍後,他開始到處打工,靠著壹雙勤勞的雙手,他在家鄉重建了房屋。張扣扣這些年的變化總是被全村人註意到。人們似乎以為這個13歲的男孩已經逐漸忘記了母親被殺的悲劇,但張扣扣所展示的壹切只是壹種表象,也許是為了麻痹他人,也許是驚濤駭浪前的平靜。
(四)事件結局2018年春節前,13歲的張扣扣已經是壹名35歲的青年。將近22年的仇恨的種子已經在張扣扣的心中長成壹棵參天大樹,而這棵大樹的樹枝恰好簇在張扣扣的喉嚨裏。那年春節期間,張扣扣發現王正好在家過年,這是他為母報仇的好機會。於是經過壹番偽裝和伺機而動,張扣扣終於在2015年2月18日,也就是除夕夜犯下了滔天罪行。
張扣扣當晚殺死了王和他的弟弟王教軍,連他們六七十歲的父親也沒有放過。讓人不願相信的是,父子倆當晚全部當場死亡,最終復仇心切的張扣扣於第三天淩晨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最終法院判決張扣扣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事實上,當我回憶和敘述整個事件時,我真的很震驚。我不知道我抱怨了多少年我母親被謀殺的仇恨。我不知道母親被害的怨恨已經發酵成了什麽樣的意誌力,最終壹刀壹夜殺了三個人。真的可以說是當代社會妥妥的“法律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