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款借條①指購房②,現已收到③小明④(身份證號:234567 … 0898) ⑥人民幣80000.00元(人民幣800000元整)⑥,貸款期限為六個月⑧,月利率為2%(百分之二)⑨,2016年領取。如果借款到期未還清,他願意承擔小明為通過訴訟追討借款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公告費、擔保費、保安費等費用。因該筆借款發生的任何爭議,由XX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基於這個?。借款人:小紅?(身份證號:3502...)XX,XX,XX,XX?註:借款人確認省市地址為相關通知和訴訟的送達地址;如地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供新的服務地址?使用說明①標題表明了收據的性質,既防止了收據持有人在收據正文之上添加內容,又防止了持有人篡改收據作為幾頁合同的最後壹頁。標題要寫在紙的上方,同樣的道理標題和借條正文之間不能有空行。此外,由於曾經出現過惡意借款人用褪色筆寫借條的情況,所以出借人寫借條時提供簽字筆更為合適;借款人手寫借條比較合適。(2)“用於……”表示借款用途,避免借款人抗辯借款為賭債、分手費等。以防訴訟。另外,寫借條正文時,要註意左右盡量靠近紙邊,不要留太多空白,防止借條持有人添加內容。(3)在民間借貸中,通常會在借條上寫明“今天借了某人多少錢”,意思是所借的錢已經實際交付。但在發生糾紛時,借款人聲稱雖然出具了借條,但並未實際收到錢的情況還是很常見的。為了進壹步規避此類訴訟風險,該模式采用了“現在已經向某人借了多少錢”這種不太常見的表述方式來強調錢已經實際交付。④在這裏寫下借款人的全名。如果姓名中的字有多種同音字,應與身份證上記載的姓名壹致(最好保留身份證復印件)。⑤身份證號要附在出借人的名字後面,因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數,而且身份證號是唯壹的,以免以後發生出借人是誰的糾紛。⑥“現金”表示借貸方式。如果不是現金而是銀行轉賬,這裏的“現金”壹詞應換成“銀行轉賬”,並保留銀行轉賬憑證。對於金額較大的貸款,建議使用銀行轉賬,避免後續訴訟時發生是否實際支付款項的糾紛(如果是轉賬貸款,建議備註貸款本金)。⑦金額既要寫阿拉伯數字,也要寫大寫數字,以免以後對是否篡改產生爭議;同時也要寫明幣種。(建議還應寫明幣種)8借款期限壹定要明確,避免何時還款產生糾紛;借款期限也要大寫。(註:2065438年6月17日和2065 438年6月1日生效的《民法通則》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應當避免超過訴訟時效。)⑨利率要說清楚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也要大寫,原因同上。同時需要註意的是,到目前為止(法院能支持的最高利息是年息24%)。此外,人們往往將利率表述為“壹個月多少分”,如“壹個月兩分錢”表示“壹個月2%”,但為了避免爭議,應盡量將利率表述為“年/月百分比”(提醒: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0)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按比例),其他費用如律師費、公告費、擔保費、保全費等,如無約定,由原告(出借人)承擔;因此,必須明確規定上述費用(知識產權、第三方撤銷等案件,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作為管轄法院,為避免需要到借款人住所地提起訴訟,增加成本,建議此管轄法院為對貸款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有管轄權的法院。?“以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結尾,以防止借條持有人在借條正文結尾添加內容,借條正文與借款人簽名之間不留空行,原因同上。由於借據的簡潔性,借款合同中的管轄權、爭議解決等常見條款在本範本中並未寫明。?借款人的名字要寫全名加身份證號,原因和之前壹樣。同時,借款人要在手寫姓名上按手印。否則,壹旦發生訴訟,對借條是否為借款人所寫產生爭議時,筆跡鑒定費用昂貴,並不是每張借條上的筆跡都能鑒定出來。?這個日期應該是借入款項的實際支付日期,出於與之前相同的原因,應該將其資本化。貸款結束日期下方的空白紙最好剪,原因和之前壹樣。另外,如果借條的書寫有塗改,至少應該要求借款人在塗改的地方按手印,但要求借款人在沒有塗改的情況下重新書寫借條更為妥當。欠條寫好後,為了防止篡改,借款人可以用手機拍壹張照片保存。更進壹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復印壹份留存(並要求貸款人背書“借據復印件與原件壹致”)。?送達難壹直是令原告和法院頭疼的問題。為防止送達難,結合最新司法解釋,特設計此條款。屆時法院可以按規定送達相關材料,直接避免進入公告程序。
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出臺,對長期以來民間借貸的法律認定和糾紛解決方式進行了較大調整。那麽面對民間借貸應該註意哪些問題呢?
壹、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出借人起訴借款人的,需要出借人提供能夠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借貸關系的存在?生活中,發生借貸關系時常用的證據是借條、借條、收據、借款合同、貸款擔保合同或銀行轉賬憑證。壹般來說,以上證據均可視為借款憑證。但在實踐中,最保險的還是借款合同結合收據或銀行轉賬憑證,能更全面地證明事實。
如果只是壹個證據,往往需要進壹步證明借款的事實。比如只有借條,借條裏沒有註明要還貸款。如果借款人訴稱未收到貸款,如果是小額貸款可能沒有問題,但如果是大額貸款,則很難確定錢是否已付,對借款人會產生不利影響。再比如,如果只有壹張借條,借款人申辯這張借條是其他事實造成的,並提供了合理的證據,那麽出借人就要承擔再次證明借款事實的責任。
二、保證人如有多個借款人,保證人在借款合同或借據、借條、收據等書面證據中。貸款人可以選擇起訴其中壹些人嗎?這是可能的。但法院會根據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擔保人。除保證人承擔壹般保證責任,貸款人只起訴保證人外,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為被告的情況。其他情況,法院可以加,也可以不加。此外,需要註意的是,他人在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如借據、收據、借條等,但未表明自己是保證人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為保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對於出借人來說,借款人有其他擔保人簽署上述合同或書面證據時,必須明確擔保人的身份,以免被人民法院駁回。
三。合法性和有效性什麽樣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什麽樣的不受法律保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公眾* * *利益;5.向金融機構借入信貸資金並高息貸給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6.向其他企業借款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以營利為目的借給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7.貸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仍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貸款的;8.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9.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上述情形均為借款用於損害第三人、集體或者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金融市場秩序,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導致借款合同無效。借款合同無效後會怎麽樣?如果貸款合同被認定無效,法院壹般會責令借款人償還貸款人的本金或收取已支付的利息。
四。利息(壹)貸款期限內利息的處理1。雙方未約定借款期限內的利息,貸款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如果雙方利息約定不明確,法院不支持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利息;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外,包括法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借款,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間借款合同的內容以及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3.雙方約定借款期限內的利息,利息不超過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超過年息24%但不超過年息36%的這部分利息,屬於法院不予追究的部分。借款人支付後要求出借人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不還的,法院不予支持。年利率超過36%的,法院不予支持。(二)逾期利息處理1。借款人和貸款人可以約定逾期利息的計算方法,但不得超過年利率的24%。2.借貸雙方只約定貸款期限內的利息,沒有約定月利息。貸款人可主張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貸款期限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3.借款人與借款人均未約定貸款期限內的利息,也未約定逾期利息。貸款人可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三)違約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計算,貸款人和借款人對逾期利率和違約金或其他費用均有約定。貸款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或者兩者兼有,但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