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沙皇政府成立了壹個農民事務秘密委員會。委員會的參與者大多是大貴族地主,他們對改革並不熱心,委員會也沒有解決任何問題。165438+10月20日,沙皇向維爾納省省長納濟莫夫頒布聖旨,允許立陶宛三省成立省貴族委員會,要求按照以下原則調整農民和地主的關系:(1)保留地主所有土地的所有權;地主有世襲的領土安全權;確保國稅、地稅、貨幣稅正確足額繳納。實際上,這道聖旨是政府最初的改革方案。這個綱領沒有觸及封建生產關系,除了農民的人身自由。聖旨分發給各省省長,並刊登在報紙上。
聖旨公布後,各省相繼根據聖旨成立了省級貴族委員會。到1858年底,除阿爾漢格爾斯克外,歐洲和俄羅斯各省都建立了貴族委員會。1858年2月,農民事務秘密委員會改組為農民事務總委員會,負責領導改革的準備工作。它仍然由大貴族中的地主組成,所以改革仍然沒有進展。但省貴族委員會的成立和聖旨的公布,使農奴制的討論公開化,在社會各階層中引起強烈反響。由於各個社會階層和政治集團的政治經濟地位不同,他們對詔令和改革的態度以及提出的改革方案也不同。
大貴族地主占貴族階級的10%,卻擁有30%的農奴。他們是封建農奴制的堅定支持者和強大支柱,反對任何改革。沙皇聖旨的公布引起了他們的極大不滿。在蘇沃洛夫伯爵的領導下,彼得堡委員會擬定的計劃是最保守的。計劃的主要內容是:所有土地仍歸地主所有;農民可以在充分服務的條件下無限期地使用他們的土地;確保地主對農民的控制。顯然,他們是農奴制改革的最大障礙。
雖然資產階級貴族地主及其代言人自由黨人也對封建農奴制進行了批判,但自由黨人和農奴主屬於同壹個陣營。他們並不想從根本上推翻封建農奴制,只是希望通過和平方式進行壹些有利於自身發展的改革。他們的綱領是“只有改進,沒有革命”。著名的自由主義者卡維林說,通過從上到下改善道路和廢除農奴制,俄國似乎可以在500年內保持平靜和“順利繁榮”。他們大多熱烈歡迎沙皇的聖旨,稱贊它“開啟了歷史的新紀元”,“是高尚的自我犧牲精神的產物”。只有少數人認為“詔令對地主或農民沒有好處。”持這種觀點的代表是特維爾省委主席翁科夫斯基。
由於他們的政治觀點不同,所在地區的條件不同,他們對改革的意見並不完全壹致。結果,提出了數百個方案和奏折。已經找到並研究了370本。有兩種代表性的方案:壹種是特維爾省翁科夫斯基提出的改革方案。它代表了非黑土地地區那些想把經濟轉入資本主義軌道的地主的利益。綱領要求:徹底廢除農奴制;通過贖回將土地分配給農民;土地是農民自己贖回的,封建地租的贖金應該由國家承擔。翁科夫斯基的觀點是當時地主中最進步的。另壹個方案是波爾塔瓦省的波津提出的,代表黑土省地主的利益。方案規定,只將宅基地土地分給農民,所有土地的所有權仍歸地主。顯然,這種觀點遠遠落後於前壹種觀點。
雖然他們的計劃不同,但有壹點是壹致的,那就是維護貴族地主的利益。他們之間的沖突是同壹階級內部的沖突,他們之間的鬥爭“主要是地主內部的鬥爭,完全是由讓步的程度和形式引起的。”
農民和代表他們利益的革命民主人士對沙皇的聖旨和改革的態度完全不同。農民用暴動來回應沙皇的聖旨和改革的準備。
革命民主主義者是農民利益和自由的堅定捍衛者。他們以《鐘聲》和《現代人》為基礎,不斷揭露沙皇政府改革的欺騙性和地主計劃的掠奪性,猛烈抨擊自由主義者的妥協、軟弱、動搖、對人民的背叛和對沙皇政府的奴性,明確表達對改革的態度,提出自己的綱領。
《沙皇聖旨》發表後,赫爾岑並沒有完全擺脫自由主義傾向,在自由主義和革命民主主義之間搖擺不定。他在《鐘聲》5月第九期1858上發表的文章中,壹方面祝賀沙皇,另壹方面又說他只願意和堅決解放農民和正在解放農民的人壹起前進。在改革過程中,他逐漸認清了沙皇的真面目和農奴制改革的實質,從而堅定了自己革命民主的立場。奧加廖夫擬定的“全俄新制度”綱領,要求立即廢除地主和國家在人和土地上享有的壹切農奴制特權,將土地自由分配給農民。這個方案與沙皇的聖旨和地主的計劃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車爾尼雪夫斯基和多布羅柳波夫比他們更堅定。1858年初,車爾尼雪夫斯基在《現代人》上發表了他的文章《論農村生活的新狀況》。為了逃避書報審查,他在形式上善意地批判聖旨,實質上卻提出了與沙皇聖旨相反的綱領。列寧高度評價車爾尼雪夫斯基,認為“他善於用革命精神影響他那個時代的壹切政治事件,通過書報檢查機關的阻礙,宣傳農民革命思想和群眾鬥爭思想,推翻壹切舊政權”。多布羅柳波夫還揭露了沙皇政府改革的狹隘性和改革內容在現代人身上的貧乏性,指責自由派的懦弱和背叛,認為他們無法承擔重大的社會事業。
農民運動的高漲和革命民主派對改革準備工作的揭露和攻擊,引起了統治階級的極大恐慌。亞歷山大二世迫於形勢再次讓步。1858 10 10月18他在農民事務總委員會上作了新的指示。65438年2月4日,農民事務總委員會根據新的指示通過了新的綱領。其主要內容是:農民獲得人身自由,被納入鄉村自由的層次;農民組成村合作社,村合作社的管理機構由村合作社選舉產生;地主聯系的是村社,而不是農民個人;除了保證農民對土地的長期使用,他們還應該能夠購買私有財產的土地,政府可以通過組織信貸來幫助農民。這個綱領雖然仍然保留了強烈的農奴制殘余,以剝奪農民為前提,但與沙皇的聖旨相比,還是前進了壹步。
為了審核省貴族委員會提出的方案,擬定總體改革方案,於3月1859成立了由農民事務總委員會牽頭的編委會。8月底,委員會完成了制定計劃的工作。編制委員會提出的勞役地租和數額與地主的建議不壹致,該建議引起了貴族地主的不滿。此後,經過曠日持久的協商、反復討論和修改,直到1860 10才提交農事總會討論。經委員會討論修改,於1861 1 1 1 04報國務院批準。65438+10月28日,國務院批準改革方案。19年2月,經亞歷山大二世簽署後正式生效。與此同時,沙皇簽署了廢除農奴制的宣言。這就是著名的19年2月定律。
法令的主要內容:
政治上:俄國農奴獲得了人身自由。
經濟上:農民通過贖買的方式分到壹塊耕地(稱為“土地”),農民只有使用權。
在組織上,解放後,農民仍然由他們居住地區的“大鵬”管理。
“解放”法令
1861二月19號令* * 17文書,其中最重要的文書有:宣言1861二月19、關於農民脫離農奴依賴的壹般法令。此外,還有壹些關於解決不同地區土地關系的地方性法令,關於各種農奴的補充法令等等。
1861 19年2月的宣言是宣布農奴制改革的第壹份文件。宣言承認改革的必要性。署名是沙皇亞歷山大二世,但作者是莫斯科大主教弗勒雷特·德羅茲多夫,他也是壹個大農奴主。宣言的目的是展示這次農奴制改革的“正義性”,稱“當向農奴揭示新的未來時,農奴會理解並感激地接受高貴的貴族為改善生活而做出的巨大犧牲。”這明顯是在美化貴族地主。
這份宣言也試圖向農民說明,農民因為使用土地,所以完全有必要履行對地主的義務。宣言寫道:“沒有可觀的補償或自願的讓步,地主就不可能從農民那裏獲得法律為他們規定的權利。如果妳使用地主的土地而不履行相應的義務,那就違背了任何壹種正義。”因此,宣言要求農民繼續履行對地主的義務,毫無怨言地忍受地主的剝削。
《農民脫離農奴制總法令》是壹系列法令中的基本法令。它涉及農民生活的兩個重要方面:人身權和財產權。
在人身權利方面,普通法規定,脫離農奴制的農民享有與其他自由農村居民同等的權利,如自由貿易、依法開辦和經營工廠、種植工商業和手工業作坊、參加行會和行業協會、有權起訴、出庭作證、參加選舉、接受教育和服兵役等。農民結婚處理自己的家事不需要征得地主的同意。根據這些規定,農民獲得了“人”的權利。它們不能再像牲畜壹樣被買賣、典當或贈予。
在財產權方面,普通法規定:“每壹個農民都可以依照自由農村居民的有關法律規定,取得作為私有財產的不動產和動產,並可以轉售、抵押和作為壹般對待。”不動產有兩種:壹種是宅基地,農民可以贖回;另壹類是耕地和其他土地(牧場、林地等。),地主在保留所有權的情況下將其作為地塊分配給農民。土地量不等,最高3 ~ 7畝,最低1 ~ 2.33畝。黑土帶,最高2.75 ~ 6畝,最低2200方沙繩至2畝;草原帶取決於各省農作物的性質。農民可以將土地贖回私有財產,但必須向地主支付大大超過土地價格的贖金。同時,法律還規定,現有土地超過最高限額的,地主有權砍掉超出部分。據統計,在非黑土地帶,改革前土地砍伐占農民使用土地的9.9%,而在黑土地帶21省為26.2%。
不僅如此,農民在購買其土地之前,還必須承擔壹定的義務,支付貨幣服務租金和勞務租金。這樣的農民被稱為臨時義務農民。農民只有在征得地主同意,把土地贖回私有財產後,才終止臨時義務,成為獨立的農民。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農民雖然在肉體上得到了解放,但在經濟上仍然依賴於貴族地主。
此外,在農村建立的壹系列依法依規管理農民的組織,如村社、張鄉議會、鄉法院以及選舉產生的村長和稅吏,特別是保護地主的調解員的建立,使貴族地主對農民的壓迫更加合法化。貴族地主除了借助沙皇政府的力量鎮壓農民的反抗外,還可能通過斡旋官員和管理農民機構來說服農民,使農民安分守己,履行對地主的義務。
關於國有農民和皇家農民的改革,沙皇政府根據2月19號法令的基本原則,頒布了單獨的條例。國有農民完全可以保有自己所有的土地,這種土地的面積往往超過普通地主和農民。在他們購買土地之前,他們仍然需要像往常壹樣支付服務租金。皇家農民的數量約為654.38+0萬,他們的土地必須分期贖回,因為沙皇作為“頭號地主”,不願意白白把土地還給農民。
根據《擺脫奴隸依賴的農民總法令》和相關贖回條例,解放農奴和自有工人。所謂農奴是指作為工人在領主的工業企業中服徭役的農民。只有在農奴制改革前使用過土地的農奴才能得到壹塊土地,否則得不到壹塊土地。所謂自有工人,主要是指在廠礦工作的“工匠”。如果他們以前使用過耕地,他們也可以在完成服務的情況下接收壹塊土地並使用。
2000年2月的18619號法令雖然保留了強烈的封建農奴制殘余,但仍是資產階級改革的綱領,對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然而,解放農民的條件引起了農民和革命民主人士的極大不滿。農民表示不滿,因為贖金太高,哀悼時間太長。1861騷亂。1861上半年,農民運動席卷了實施該法的43個省中的42個省,* * *發生農民暴動647起。1861年,* *共有2034個鄉鎮。
革命民主主義者揭露了法律的本質和對農民的血腥剝奪。赫爾芩在《鐘聲》中公開宣稱“解放是壹種欺騙”。奧加列夫認為是“新農奴制取代了舊農奴制”。車爾尼雪夫斯基的支持者,用通俗的大眾語言,寫了壹張革命傳單《土地農民的同胞尊重土地農民》,上面對農民說:“妳不會從沙皇那裏得到妳想要的自由。妳們是地主的農奴,而地主是沙皇的奴隸,沙皇是站在地主之上的地主……”,揭露沙皇亞歷山大二世與貴族地主的勾結,號召農民團結起來,準備起義,反對地主和沙皇。
農民運動的高漲促進了學生運動的蓬勃發展。他們舉行示威遊行,要求徹底解放農民並將土地分配給他們。隨著農民運動和學生運動的高漲,革命民主派加緊了活動。他們印制小報,散發傳單,號召年輕人建立革命組織,提出為推翻封建專制制度,建立民主制度而鬥爭的綱領。然而,這些運動被沙皇政府鎮壓。1862年,沙皇政府逮捕了公認的革命民主派領袖車爾尼雪夫斯基和傑出的政治評論家皮薩列夫。
這個時候,自由主義者公開轉向沙皇政府壹邊,支持沙皇政府的政策。他們為1861 2月19日的法令歡呼,贊揚沙皇的“首創精神”和“堅定態度”,但對人民革命運動和革命民主人士懷有敵意,甚至呼籲政府對他們進行無情鎮壓。列寧在痛斥自由主義者的背叛時指出:“我們已經看到自由主義者在60年代初對革命運動是多麽膽怯和愚蠢...他們沒有站出來為被政府迫害的民運領袖辯護,而是袖手旁觀,為政府辯護。”
1861年,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簽署法令廢除農奴制,規定農奴在法律上享有人身自由,有權擁有動產和不動產。地主在擔任公職和工商業時,不能買賣農奴,幹涉他們的生活。規定土地仍屬於地主,農奴可以得到壹定數量的土地,但必須向地主交錢;農民仍然由村社管理。
其他指南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機構(地方自治局)。1864頒布的關於省、縣和地方機構的法令在俄羅斯大部分地區建立了自治會議及其行政機構。司法:廢除舊的等級審判制度,建立陪審團制度和律師制度。進行公開審判。
教育:鼓勵辦學,擴大大學自主權,允許引進西文書籍。
思想:客觀上,西方資產階級思想進壹步傳入俄國,更多的俄國人看到了差距,紛紛要求改革。
經濟:(1861年改革增加了自由勞動力,擴大了國內市場,提供了資金;借鑒西方技術;政府制定政策來促進工業發展。
特別說明:俄羅斯屬於軍事封建帝國主義(因為保留了大量的沙皇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