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節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概述
壹、固體廢物汙染及其危害
固體廢物的概念
固體廢物是指廢棄的固體和泥狀物質,包括從廢水和廢氣中分離出的固體顆粒,簡稱廢物,也通常稱為廢物。
固體廢物主要來自人類的生產和消費活動。
廢物往往只是壹個相對的概念,它經常被科學家和回收者視為“放錯地方的原材料”。
根據固體廢物的化學性質,可將其分為有機廢物和無機廢物。
根據其形狀,它們可以分為固體廢物(粒狀、粉狀、塊狀廢物等。)和半固體廢物(如泥狀廢物、汙泥等。).
根據其危害程度,它們可分為危險廢物和壹般廢物。
從管理的角度來看,它們還可以根據其來源分為采礦固體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城市廢物、農業廢物和放射性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采用了對固體廢物概念的壹般性和列舉性解釋。
所謂“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汙染環境的固體和半固體廢棄物。作為我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重點控制和防治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上述分類中的工業固體廢物、城市固體廢物和相關危險廢物。
固體廢物汙染的危害
固體廢物汙染是指固體廢物因處置不當進入環境,導致危害人體健康或財產安全、破壞自然生態系統、惡化環境質量的現象。
固體廢物汙染主要是指固體廢物進入環境並造成環境汙染後對人類和環境因素的直接或間接危害。
就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危害而言,
首先,大量固體廢物會因堆放而占用土地並造成土壤汙染。
其次,固體固體廢物會汙染水和大氣。
再次,如果固體廢物堆放不當,將造成極大的危害,導致貯灰壩中的尾礦或煤粉溢出。
此外,固體廢物中的危險廢物汙染是有害的。易燃、易爆、腐蝕性和劇毒廢物最有可能造成即時的嚴重災害,而有毒或潛在有毒廢物也會造成持續的危害。
目前,我國固體廢物處置仍處於較低水平。
目前,中國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包圍。近年來,塑料包裝材料用量迅速增加導致的所謂“白色汙染”問題日益突出。
二、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立法
在控制固體廢物汙染的技術和政策方面,應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回收和再利用,並對目前無法再利用的固體廢物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主要方法是提高資源利用率,進行綜合利用,最終處置固體廢物。
我國最早治理固體廢物的方式是開展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2月國務院批準的《礦產資源保護試行條例》首次規定了礦產資源綜合勘查、開發和利用的原則和措施。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開展了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管理。
中國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起草固體廢物管理法。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第二節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主要法律規定
壹。固體廢物管理的原則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對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規定了壹些相應的管理原則。
減少、回收和無害化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是防治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重要原則,簡稱“三化”原則。
減量化是指在利用資源和能源的過程中,應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或能源,以盡可能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和排放。
資源利用是指采取措施對已成為固體廢物的各種物質進行回收和加工,使其轉化為二次原料或能源進行再利用的過程。
無害化是指對不能再利用或依靠現有技術水平不能再利用的固體廢物進行妥善貯存或處置,使其不會對環境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
“三化”原則應用於固體廢物,所有環節互為因果,相輔相成。但減量是基礎,根本措施是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如果實現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也將隨之實現。同時,減量化的實現必須依靠資源化利用,資源化利用可以促進減量化和無害化的實現,無害化可以達到減量化和資源化的目的。因此,在具體措施上,它們不能完全分開。
我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明確規定,固體廢物應當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國家在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中貫徹減少固體廢物產生、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理固體廢物的原則。
在固體廢物政策和措施方面,《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通過提供國家鼓勵來實施“三化”原則。
國家鼓勵和支持清潔生產,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
國家鼓勵和支持資源綜合利用,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固體廢物,采取有利於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
國家鼓勵和支持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先進防治技術和科學知識。
國家鼓勵和支持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固體廢物集中處置措施。
國家鼓勵科研生產單位研究生產易於回收處理或者在環境貿易中銷售的農用薄膜。
實施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
固體廢物的全過程管理。
它是指對固體廢物從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到最終處置的全過程進行壹體化管理。這通常被比喻為從搖籃到墳墓的管理。
我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從第15條到第19條對落實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原則作出了壹系列具體規定。
首先,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汙染。
其次,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散落、流失、泄漏或者其他汙染環境的行為。
此外,運輸過程中不得沿途丟棄或遺撒固體廢物。
最後,對於可能成為固體廢物的產品的管理,規定應采用在環境中易於回收、處置或銷售的包裝材料。
3.固體廢物的分類管理。
我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對本法規定控制的固體廢物作了總則,主要列舉和規定:工業固體廢物、城市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汙染環境的防治。
其中,對工業固體廢物和城市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防治采取壹般管理措施,對危險廢物規定了嚴格的管理措施。
此外,該法還將放置在容器中的液體廢物和氣體廢物的汙染防治列為防治目標。
二是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行政管理體制
人民政府防治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主要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納入環境保護規劃,采取有利於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在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及相關綜合利用活動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由固體廢物嚴重汙染環境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限期治理。
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決定限期治理。
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措施排除或者減輕危害。
各級人民政府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門的職權
(1)環保部門防治固體廢物汙染的權限。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實施統壹監督管理。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監測制度,制定統壹的監測規範,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
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防治固體廢物汙染的職權。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實施監督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三。工業固體廢物和其他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規定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建設項目應當執行環境汙染防治基本法律制度。
建設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項目和貯存、處置固體廢物的項目,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
工業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規定
所謂“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交通運輸等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目前,環保部門主要負責工業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監督管理。
(1)界定工業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汙染,推行清潔生產,淘汰落後生產工藝和設備。
(2)制定工業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工作計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3)建立健全企業環境汙染防治責任制。
(4)建立專用儲存設施和場所。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實施前,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沒有建設貯存、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設施、場所,或者貯存、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設施、場所不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必須限期新建或者改建。此外,逾期新產生汙染環境的工業固體廢物的,應當依法繳納排汙費。
限期內先行建設的貯存、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設施、場所,或者經改造達到環境保護標準並繳納排汙費的單位,自自建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汙費。
逾期未完成或改造後未達到環保標準的,需繼續繳納排汙費,直至完成或改造後達到環保標準。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的其他禁止性規範。
關閉、閑置和拆除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批準。
在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禁止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
固體廢物轉移控制
固體廢物轉移是指將固體廢物從壹個地區運輸到另壹個地區的過程,但不包括同壹固體廢物來源內的轉移。
根據固體廢物轉移範圍是否為場地前沿,固體廢物轉移可分為國內轉移、過境轉移和跨境轉移三種類型。
國家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
進口申請人必須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並具備廢物利用能力和相應的汙染防治設備。
轉移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並向危險廢物移出地和接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申報。
任何企業不得從事廢物轉口貿易。
城市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規定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四。危險廢物汙染環境防治特別規定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方法鑒別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所謂危險特性主要是指毒性、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傳染性疾病和放射性。
特殊規定:
記錄國家危險廢物的名稱。第47類
識別標誌系統。
壹般來說,危險廢物識別標誌不僅應標有具有明顯警示性和針對性的通用圖案,還應簡要記錄危險廢物的名稱、類型和危險特性。
實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制度。
從事收集、貯存、排放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
關於危險廢物處置的規定
危險廢物的處置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方法進行。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還應當繳納危險廢物排汙費。
對不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不處置或者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也稱“行政處置”。相關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危險廢物汙染事故強制性應急措施和處理規定。
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