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온라인 법률 자문 - 清代官制改革有什麽特點?
清代官制改革有什麽特點?
清初,中央錄署繼承入關前的舊規,以滿洲特有的旗制為本部骨幹,基本按照明朝制度統治漢人。直到雍正、乾隆兩朝才逐漸調整穩定下來。中央組織設置如下:

壹。內閣

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七月,清朝參照明制將內三院改為內閣。大學士們將他們的頭銜改為大廳和亭子,稱他們為“中和廳”、“保和廳”、“文華廳”、“武英廳”、“文遠廳”和“東閣廳”(乾隆十三年,拆除了中和廳,增加了體仁亭,成為三廳三亭)。大學士的品級改為正五品,也是基於明制。由於擔心大學生的權力太重,所以特意降低了大學生的等級以遏制這種權力。此時內閣雖已具備掌握最高政治權力的中央機關的雛形,但由於大學士降階、減員,其權力較順治初年的三院為輕。

到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滿漢都被評為正品。至此,大學士成為清朝的最高官員,就像歷朝歷代的宰相壹樣。清史草稿?大學年表序言》中說:

在清朝,大學者經歷了滿漢兩個朝代,他們的榮譽非常高,所以他們互相獎勵...他們的產品都是壹流的。作為壹架軍機,自太子起,其首領必須是大學生,而唐元時期都不如它。

這說明清代大學生的地位是極其受尊重的。

贊助壹名大學生是宋立科的參政行為,他是壹名大學生的代表。剛開始的時候,沒有名額。當壹個大學生在皇宮行走或出差時,另壹個人被選中協助內閣事務。早在雍正元年至五年(公元1723-1727)就有了大學士,六年(公元1728)又增加了大學士。十至十三年(公元1732-1735年),準大學生會再次成立。直到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才由大學士擔任協辦人,後來改為常駐。其檔次略低於大學生,來自壹品。

內閣學士是從二品,兩人都有侍郎的頭銜(乾隆五十八年後)。他的職責是:滿學士奏此章,漢學士批“題書”(國內外官員向皇帝報告的文件)。如果它應該有權承擔責任,它不僅僅是這樣。例如,康熙二十壹年(公元1682年)的聖旨中說:“學士為參議政事之官。有意見就開始玩吧。最近,沒有討論。如果發這本書然後用壹個崗位就夠了,為什麽還要設置學士學位?從那以後,他們見過對方,他們都發表了聲明。”①盡管如此,但壹般學士仍按部就班地做壹些例行公事,遠不如軍機張靜責任重大。

根據《清會典》、《清史稿》等書籍的記載,內閣成員的人數規定如下:大學士2人,漢2人,大學士助理1人,學士6人,漢4人,經2人,漢漢兩軍(漢人編入八旗)2人,學士4人,蒙漢2人。漢朝30人,漢軍8人,漢書40人,蒙古6人(以上崗位不定時增減),漢書62人,無名額,總人數288人(委任狀由經部委派,漢書委派,不占名額)。

內閣是曹開會的地方。據《光緒會典》卷二記載,他的職務是:“議天下之政,宣管憲法及壹般平衡之職,以褒揚共事。每次大型儀式都會帶領壹百人做事。”其具體職責是:

第壹,掌管政事,宣布音樂(聖旨)。

內閣是壹等衙門,地位在六部之上。壹個大學生被“尊重和重視”,他的職責首先是討論事務和宣布音樂。內閣大臣經常在皇帝身邊,充當顧問。他們不僅回答政治事務中的難題,還處理官方文件並為皇帝起草命令。內閣承辦的公文包括制度、聖旨、專利、職銜、業績、表註等。據《光緒匯典》卷二:

那些發出尼龍之聲的人,如制度、聖旨、聖旨、聖旨,都是按照他們的風格進步的。在儀式宣布百墓的地方,有文字。重大政事,公告科目,掛易憲,有詔書和信劄。欽恩賜予五個或更多的官員,世爵繼承了那些未能取代他們的官員,稱他們奉命死亡。如果妳封了壹個外國諸侯,秦恩給了壹個六級以下的官員,如果世爵攻擊兩次,妳將被下令死亡。於叫外國諸侯和外國官員坐在這個名字和說教,說魚雨。

內閣是絲綢纖維的重要場所,每天都有聖旨送達,軍事部門負責執行法令。任何應該發行鈔票的人都從屬於內閣。此外,內閣還負責記錄奏章,奏章分為三卷:凡每天發行此章的地方,在滿漢簽票處記錄原因並詳細記錄聖旨時分為壹卷,稱為“帛書”;特詔分為壹卷,稱為“詔書”;上奏、服從命令並提交給部審議和答復的中外大臣和工人被分為壹卷,稱為“外錄本”。三卷保存在櫃子裏以供參考。

第二,處理本章。

內閣的日常事務是為皇帝處理這壹章。《內閣實錄》說:“大學士皆在軍中,而壹切皆統之。事實上,他們每天管理的內容也是閱讀。”《科舉通考》80年壹卷,大學士的崗位主要是處理這壹章。清代內外官的這壹篇章可分為總版和局部版兩大類。各省將軍、督撫、城鎮、學政、鹽政、順天提督、盛京(今遼寧省)五章全部通過總政治部送到內閣,稱為“通本”;這壹章在北京六部和院、院、寺、監察署中稱為“部本”。通本到館後,沒有滿文部分。首先,它被韓本方翻譯成滿文,並被轉移到這個房間進行審查,它被清楚地寫在後面並粘貼在後面。原始版本是滿文和中文的結合,與翻譯版本壹起提交給中文簽票處。票簽由語文書起草,由隨從學士審查,由大學生審查。之後簽票完成,簽中文簽票完成,簽中文。由內部績效辦公室提交;皇帝批準後,他把它交給了我們辦公室。中國學士在正面批準了漢字,翰林滿文書在背面批準了漢字,從而成為“紅皮書”。然後,下達執行:房子由滿堂紅拿出來交給紅辦,每天由中辦接管六個部門,然後抄到衙門執行;每年年底,六部會把它交還給紅皮書辦公室,交給北經堂,然後保存在紅皮書圖書館。此外,內閣還處理壹些奏折。

第三,處理祭祀相關事宜。

所有比較隆重的儀式和祭祀,如皇帝登極、皇帝登基、祭天、祭祖等。,由內閣處理。《光緒會典》卷二:

凡大祭,中祭,初書願版。如果神位於祭壇和寺廟中,它將被視為用綠色雕刻和裝飾。制作書籍和珍寶也是如此。當皇帝登上極點時,他得到了壹封信,壹個盛大的儀式和壹個寶藏。冊封是壹個節日。生命會開始,海豹也會開始。《文武傳》榜上有名。凡大會議,進表、展表公布如何。

第四,組織圖書修訂和存儲檔案。

編纂史書是翰林院的職責。順治初,國子監劃歸內蒙古三院,圖書館也隸屬於內蒙古三院。康熙以後,雖然單獨設立翰林院,但所有書籍都是編修的,內閣學士仍為總檢察員,學士則分為副院長、總編和編輯。此外,內閣還負責保存檔案和典籍。在東華門,有壹本紅寶書和壹個記錄圖書館,這是清政府的重要檔案。此外,崗位也在保留。光緒惠殿案含14。“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決定各省都要寫這壹章,各省都要加壹張海報,送到聚聚註釋館。壹旦筆記被記錄下來,海報就會被送到內閣儲存起來。”內閣保存的檔案中最多的是紅皮書,其他的還保存著記錄和聖訓。

內閣內部設有教室、滿本室、漢本室、蒙古室、滿票簽押處、漢票簽押處、內閣室、巡察處、收發紅書處、梵音處、抄書庫、批押處等機構,主管各項事務。他們的正式職務和具體職責如下:

教室:是內閣的秘書部門,有65,438+00名學士(滿6,漢4),6名經(滿2,漢2,漢2)和22名侍從。此外,那些參加學士學習,學士學習,中文書籍等。而在經堂工作都是由大學士任命的,並沒有名額限制。它的辦公室分為兩個大廳,南大廳和北大廳。南廳有四個位置:

①負責辯護。櫃子沒有印章,寫的是外文,通關用的是古籍館。

(2)接收和處理稿件。來自衙門的信件直接送到兩個大廳,然後根據業務性質分配到各個房間。

(3)官方績效考核。負責服務員、經書、語文書等官員的績效考核。

(四)管理“公務”事務。獲取助理事務的“供詞”和管理肥皂束縛。

北廳也有四個位置:

①掌皇位。建議對請求進行記錄並輸入祝賀表格。

(二)處理儀式事務。也就是關於盛典的準備工作。

(3)用寶洗寶。請使用國寶印章和年終印章日洗寶。

(四)紅皮書的收集和表章的保管。

滿堂,或滿堂或滿堂。有2個學士,4個學徒,39本中文書籍,24本中文書籍張貼,3個誌願者和72個* * *(均已滿)。負責校對問題書的滿文部分,管理內閣國庫和黃士珍的收藏事務。如收集和儲存記錄、聖訓、Juju筆記、歷史書、戰略和將軍的印章。收發並向皇帝提交日常記錄,添加和修訂王子和世爵的家譜,並編寫各種滿文。

漢本府又稱漢本堂,有學士四人(滿文二人,漢文二人),學生五人(滿文三人,漢文二人),漢書學生42人(365,438+0人,漢軍八人,漢文三人),學生65,438+06人(均已滿),學生三人任職。他的工作是發送和接收副本,復制和粘貼黃色和所有應翻譯成滿文的文件,如詔令、碑文、書籍和願望。因此,它也被稱為翻譯室。

蒙古室,也稱為蒙古廳,有2名學士,2名學徒,65,438+06本中文書籍和65,438+06本中文書籍(均為會員)。翻譯蒙古語、回族語、藏語和其他語言以及對外通訊。每當有壹個事件和每個諸侯部的聲明時,它都會被翻譯和播放。向諸侯各部致敬的所有貢品、碑文、匾額和特別活動都由蒙古室翻譯和撰寫。管理蒙古記錄聖訓。所有外文,如俄文筆記,都被叫到翰林院俄文館翻譯。西方國家來拍照,就是叫西方館的官員來翻譯。

售票櫃臺有3名服務員(全職)、22本中文書籍(全職20本,蒙古2本)、8本中文書籍郵寄(全職)和4名誌願者,此外還有若幹名委員會服務員(全職)。滿文簽票處負責用滿文校對這壹章,並編制滿文簽票,皇帝出巡時會送到本報。北京內外官員的奏折,經皇帝審核後,應交給北京的各個政府辦公室知道或處理,軍事部門應移交門票並簽字,並通知他們處理票據。

在售票櫃臺,有2名服務員,27本中文書籍(均為中文)和4名服務員。此外,還有壹些人參加了委員會。用中文復習這壹章,並用中文寫壹張罰單;寫禦用字,如制、聖旨、專利、敕令、書文、祝文、爵位等。

專利室設立於康熙十年(公元1671),由李漢兩朝管理。專門從事整理和收發。凡在漢代簽票處書寫的草稿,都要經過專利局審查,正本定稿,發出寶物。信函和禮品應按固定的式樣印制和保管,使用時由中國圖書部填寫,並由專利局審查簽發。

督察室,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命令各部衙門和醫院將每日事件的原因陳述送交內閣,然後在月底設立督察室。其官員由滿文大學生、中國讀書學者和中國書籍指定,沒有名額限制。這項服務有4個人。如果該事件被部裏討論和恢復,它將被記錄在日記文件中。壹旦各部搬到醫院,他們將逐壹檢查,每個月打壹次,這就是所謂的“每月折扣”。軍部每天發出滿文和漢文詔書,從滿票簽處移到檢查室存放。到了月底,滿漢合璧,即寫即奏,稱為“奏聖旨”。

收發紅寶書處,又稱紅寶書處和收發室。康熙、雍正和乾隆三朝的《匯典》都沒有記載。此名始於嘉慶徽店。始建於幹嘉年間。秘書由滿漢書大學士任命,沒有名額。所有批準的問題書都交給紅皮書辦公室,每天分發到六個科目進行流通。年底,它們被歸還給收藏者並存放在紅皮書圖書館。

梵音庫,也被稱為梵音處,由滿洲的大學生組成,並任命了古籍和中文書籍委員會。專門為內閣成員收付米銀。這種米錢是由各省省長、督撫和政治使節送來的。分配方法如下:大學生每天應支付三錢,以下官員每天應向中國書籍支付六美分以支付食品費用②。

抄庫始建於幹嘉年間,嘉慶徽店之名由此開始。它的官員是由滿文和漢書的大學生任命的,沒有配額,所以他們收到標題書的副本。乾隆以前,每年收冊時,漢票簽註處的漢書都要送到黃石廣翼。存放多年後,沒有土地存放它們,於是建立了壹個復制圖書館。

批準這個地方,乾隆以前叫“紅房子”,位於宮廷內。其官員包括1名滿洲國子監官員(選自國子監各部)和7名中書官員,他們負責發送、接收和批準書籍。每天,該書將由中書在全票簽售處提交到審批處,然後發送到內部演出處進行提交。當它準備發送時,審批辦公室將根據皇帝的閱讀簽署滿文,用紅墨水簽名,然後將其交給內閣。如果有任何更改或“折疊”,將保存在文件中並每天提交。

從天聰十年(公元1636年)設立內三院到宣彤三年(公元1911年),清朝內閣管理國家事務已有270多年。內三院剛成立時,還在關外,有議和處置權。它剛剛開始成形。入關後,為了增加內三院的權威,下令所有政治事務或外國(外國)秘密或奇怪的策略都要從內三院轉移。還確定三院等級與六部相同(壹是低於六部)。順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正式改為內閣,但只是沿襲了明朝的官制,並沒有加強內閣的權威。反而降低了大學士(正五品)的職級,減少了其官職數量,權力低於內三院。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改回內三院,大學士同六司。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復入內閣,為大學士兼軍機大臣。康熙上任後,軍事是保密的,壹直屬於內閣。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升大學士為壹等,在各部尚書之上(尚書從屬於壹等)。當時,雖然設立了軍部,但軍機大臣的領導除了親王之外,必須是大學生,因此當時的大學生非常受尊重,因為他們稱內閣為“宰輔”。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軍統成立後(軍統停辦兩年),機要章全部在軍統奏章。所有重要的軍事事務都必須由軍事部長執行,內閣的權力會很輕,只是處理壹些日常事務。趙翼在《檐下雜記》中說:“軍部離宮近,便於召喚獸。凡為軍機大臣者,皆為近臣、重臣,故皆在此。”清史草稿?《大學士編年史序》雲:“雍正之後,軍統被發函。內閣宰輔,名存實亡。”原本具有總理地位的內閣大學士成為壹個虛擬的晉升頭銜,內閣成為處理日常政務和發布文告的機關。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改奏八月,國內外大臣奏折普遍采用奏折。封號改奏後,各省督撫無需將封號事件的副本交給總政治部轉交內閣,內閣成為“閑曹”。這時,內閣辦公室只成了存放文件的地方。宣彤三年四月(公元1911),另壹個西歐式的責任內閣成立,舊內閣被廢除。

第二,軍事部門

清初,沿襲明朝舊制,“張叔票擬稿,主閣。”軍事機密,主要討論辦公室”①。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由於西北用兵頻繁,內閣離內廷太遠,不便皇帝親自賜機會。因此,這壹年1月,在故宮成立了軍事部,稱為“軍機事務廳”。原名“軍機室”,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改稱兵部。

軍統是劃分內閣的權力機構,所以說它是“內閣的壹個分支”。軍機部在清朝統治了180多年,成為各大官府的屠場。其制度特殊,官員簡潔,有官無官。它的所有工作都由軍事部長主持,由軍用飛機張靜負責。

軍機大臣俗稱“大軍機”,分為滿漢官員,以及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督撫等。由特別命令召集,這是壹項兼職工作,沒有人員配額;在當時,當王子或大學生滿和韓擔任領導時,它被稱為“拍打頭部”和“領導”。按照大清的制度,親王不能進入軍機。嘉慶四年壹月,他用壹架軍用飛機復雜地處理事務,並命令壹位王子永遠在軍事部門行走。同年10月,又被稱為“非祖制”。直到鹹豐三年(公元1853年),太子才被任命為軍機大臣。在早期,領班的職責是在皇帝召見時討論政務,或者根據皇帝的意願起草詔令。凡是被皇帝選派到軍部工作的軍機大臣,都被稱為“行走軍部”或“行走軍機大臣”。剛到軍部的人,如果資歷或能力尚淺,被命令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走路,這意味著他們是學徒,地位略低,因此在調度上排在後面。壹兩年後,工頭、軍機大臣特意請皇帝去掉“學”字。軍機大臣也有不同的資格和口味,他們的權力也不同。例如,壹些滿族大臣只允許閱讀滿文奏折,或者新大臣不允許閱讀朱批皇帝的奏折。這些不同的待遇是由皇帝決定的。

根據《光緒會典》(卷1017)中的記載,嘉慶五年(公元1800年)規定,軍機大臣只允許在軍機部書寫當天送達的聖旨,不允許在軍機部辦理部院草稿(因為軍機大臣是兼職,所以部院原來的職位仍然空缺)。各部成員不得前往軍事部門“處理事情”(向政府官員請示)。不允許任何閑人窺視北京軍用飛機工作的地方。由於王夏曼和中國軍事指揮官不得與軍部軍事部長交談,“違者嚴懲”。為了嚴格執行這些規定,都察院內廷每天派壹人到軍部旁邊的辦公室值房監視,軍部尚書只有在值散後才允許歸還值物。

軍部剛成立時,僅限於軍事事務。清史草稿?《軍機大臣編年體序》說:“開始時只是對廟、商、戎的簡單介紹。”然而,從那以後,權力逐漸擴大,甚至軍事計劃也不得不受到照顧。其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起草皇帝發布的詔令和處理官員提交的奏折。官員上報的文件顯示,那些“請旨”的人被歸還給軍事部門,而頭銜照例被歸還給內閣,直到清朝結束。

第二,處理皇帝提交的重大政策。如果皇帝不能對重要的政治事務做出裁決,則將其提交軍事部門審議或秘密討論,或提交軍事部門與相關衙門審議。特意交上來,軍部會討論能不能打,秘法就打;會同討論時,或由軍部文稿,或由衙門文稿,暫酌情處理。

三、壹些重大案件,皇帝交由軍機大臣審理,或由軍機大臣會同司法部審理。軍事部長可以出現在軍事部門或使用酷刑。使用酷刑時,選擇內務部辦公室或步軍指揮下的衙門。每年秋季審理案件,軍務部長也參與其中。

四、任免重要的文武官員和大臣、侍郎、各省督撫、督撫,甚至道教、政府、學政、通關、鹽政的官員,駐守邊疆的將領、首領和主管事務的大臣等。,都是由軍機大臣制定的,軍機大臣負責列出需要填補的人員名單,並提交給皇帝任命。如遇科研,兵部尚書還列了壹份考官和總統的名單,請皇帝挑選。在復試或宮廷考試中,軍事部長負責檢查試卷、檢查筆跡或任命閱卷官。

5.調查山川、地道和士兵、馬匹的錢糧:每當行軍時,軍部都會根據相關書籍調查山川的危險和地道的距離。如果是偏遠地區,則需要檢查新舊檔案並進行額外的咨詢訪問。所用的軍隊、貨幣和糧食由政府部門如住建部、兵部和範麗元簡單清點,以供將來參考。如果皇帝要詢問,立即提交。

六、軍機大臣可以奉皇帝的旨意,以“欽差大臣”的身份,到各地視察或處理壹些政事。

軍用飛機張靜,俗稱“小軍用飛機”,早期也被稱為“秘書”。起初,張靜沒有壹個固定的數字,他在內閣秘書等官員中選擇調子。乾隆初,由內閣、各部、府衙轉運。自嘉慶四年(公元1799年)起,軍機張靜分為滿漢兩班,每班8人,每班32人。每個班有1名領班和65438名助理領班張靜,軍用飛機部長將選擇在張靜受到高度重視的人。軍機張靜的選拔任用,依據的是《述衡紀略》卷七:“漢代軍機張靜,由內閣大臣、六部大夫、外交大臣、理事、七部小京官組成,亦有學者、舉人充任;張靜,滿清軍機,內閣書,六部,醫院大夫,外交大臣,校長,筆糊筆法。”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確定韓的空缺為20個。

軍用飛機張靜也是壹個兼職工作,所有承諾進入軍事部門的官員仍然是原衙門的真正短缺和照常晉升。軍用飛機張靜壹般是五六品,而工頭張靜是從三品或四品開始的。按照規定,軍用飛機張靜沒有參加北京的檢閱,他的授銜由軍用飛機部部長決定。平時,他每三年保壹次。當修復文件和編輯策略等工作結束後,他像往常壹樣得到了保障,因此張靜的晉升更快。當時,人們將其視為晉升的捷徑。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十二月初十日,制定了《張靜柔性軍機升級增補條例》,工長張靜監制三品,工長張靜監制四品。後面的章和北京都是按照原創產品來評獎的。並提供為期三年的逐步晉升和補償方法①。張靜,壹架軍用飛機,處理軍事部門的日常工作,處理文件,筆記文件和起草文稿。由於傅恒是乾隆年間軍機大臣的領班,軍機張靜也負責起草法令。還參加了軍事部新案件的審判;跟隨軍機大臣或被單獨派往各省調查和處理政務。

兵部位於紫禁城宗龍門的北面和幹青門的西面。軍事部長的辦公室被稱為軍事廳。軍部內部組織,沒有記載。據軍部檔案記載,軍部分為滿族部、漢族部和軍部,簡稱“滿族部”和“漢族部”,分別由滿族人和漢族人張靜任職。此外,銀行文件中還有“檔案清理辦公室”和“漢代檔案清理辦公室”,或“檔案清理室”和“漢代檔案檔案室”,這是管理滿漢檔案的分工。在皇宮內,吳曼的辦公室位於龍宗門的南部,在軍用飛機大廳的左側和右側。據《光緒會典》卷三記載,全府掌管駐齊靜營及外省、西北兩路軍營官員的補給事務,負責向內蒙、外蒙古、藩、喇嘛進貢時擬定的賞賜清單,並掌管軍部本身的壹切日常工作;漢武處理北京和其他省份的文官和武職官員的補充命令,綠營,國內外王子和大臣的獎勵和外國朝貢使節的獎勵,所有應由皇帝檢查和處理的事情,以及軍事部門的對外關系和軍事部門的檔案管理。

設立兵部是清朝中央行政機構的壹次重大改革,體現了清初政治體制高度集權的趨勢。軍統成立後,逐漸取代了建國以來壹直倚重的滿洲親王,貝勒參與議政,廢除了議政廳;同時也削弱了內閣參與國家事務的權力。軍機具有“君權附庸”的地位,成為內閣、各部、醫院之上的國家政務匯流機關,壹切軍事計劃盡在掌握。

第三,總政治部

總務署遵循明制。它建立於清朝入關後的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它被稱為“鄭桐”,這意味著政府事務比水更好,它意味著從上到下總是可以訪問的。據《清代文獻通考》卷八十二所載,總政治部“主管內外章,臣民封告。外面的題和戲都是在北京演的,被朝鮮接受了,還不如風格和方式。”在有大的政治監獄的地方,與部裏討論這個問題是不明智的。“它的具體任務是收集各省教材,校對後送至內閣;檢查問題書不規範,並將其發送到內閣辦公室;如果有時間限制,將交由衙門討論。各省的將軍、副司令和省長、省長、省長、總兵和其他官員每季度都要打印這壹章,並送交內閣核實。

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七月,總政使因“極簡事務,半掛名”並入內閣。不久,宣於8月11日復刊。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因更名為“奏事”,沒有專門的部門,正式廢除。

總政部由兩名總政使節(滿漢65,438+0,成績為正)、兩名副使節(滿漢65,438+0,成績為正)、兩名參議員(滿漢65,438+0,成績為正)和兩人(滿漢65,438)組成。分為開戶部、文稿室、官室、儀式室、建築室、消防室等單位。

總政治部隸屬於“鄧文鼓樓”,負責為軍民打鼓伸冤。它掌管參議院的65,438+0人,並接受州長的檢查。滿洲1人,漢軍1人,掌管6人,分為官、戶、禮、兵、刑、工六室。如果有鼓手,壹般的政治特使會進行懺悔,如果有任何不公正的情況,他會報告給皇帝並提交給懲罰部進行審判。如果是誣告,將依法送刑部壹等處分。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在都察院設立“鄧文鼓”,由壹人監制。順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他被移至長安城右門,以代替管理中人或禦史。直到康熙六十壹年(公元1722年)才並入總政治部。這是統治者表示為人民“復仇”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