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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法律關系的客體
a、d .陽光和非專利技術不能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

理由: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根據我國經濟法規的相關規定,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經濟行為和無形財富。

1.

物是人可以控制和支配的、具有壹定經濟價值的、可以通過特定物質形式表現出來的事物。物包括自然物和人類勞動生產的產品,以及固定為通用等價物的貨幣和證券。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可以充當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只有與經濟法主體的權利義務相關的事物才能符合經濟法律關系客體的要求。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物可以有多種劃分方式,如: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流通和限制流通;標本和物種;動產和不動產等。

在這個題目中,房子可以被視為經濟和法律關系的客體。

2.經濟行為

經濟行為是指經濟法主體為實現壹定的經濟目標和實現其權利義務而進行的經濟活動,包括經濟管理行為、工作完成行為和勞務提供行為。

經濟管理行為是指經濟法主體在行使經濟管理權或經營管理權時所指向的行為,如經濟決策行為、經濟指揮行為、審批行為、監督檢查行為等。

完成工作行為是指經濟法主體的壹方當事人使用自己的資金和技術設備為對方當事人完成壹定的工作任務,對方當事人根據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壹定報酬的行為。

提供服務的行為,是指為對方提供壹定的服務或者勞務,以滿足對方的需要,對方支付壹定報酬的行為。作為經濟法的客體,經濟行為僅指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即實現權利和義務的行為。

在本題中,經濟決策行為可視為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

3。無形財富

無形財富也可以稱為精神財富或精神產品,包括智力成果、道德產品和經濟信息。

智力成果是指經濟法主體從事智力勞動所創造的成果,如科學發明、技術成果、藝術成果、學術著作等。智力成果本身並不直接表現為物質財富,但可以轉化為物質財富。作為經濟和法律關系的客體,智力成果主要表現為商標、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有技術、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道德產品是指人們在各種社會活動中獲得的非物質化的道德價值,如榮譽稱號、獎勵和表彰等。它們是公民和法人榮譽權的客體。

經濟信息是指反映社會經濟活動發生和變化的各種信息、數據、情報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