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收物業費有什麽法律依據?
其實,提前收物業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很多已經買房的業主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物業公司在驗房時,會要求業主預付壹段時間的物業費。事實上,這種做法是沒有根據的。根據規定,物業管理公司不得違背業主或者使用人的非業主意願提前收取費用;經批準可以預收的,預收期限不超過6個月。對此,如果物業公司不能出示政府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可以拒付。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的構成壹般包括以下幾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等。;
2、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保潔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 * *用部分,* *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二、物業服務費標準是什麽?
物業使用的部位和設施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列支,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共服務等級收費標準為(按套內建築面積):
壹級:每月每平方建築面積壹元;
二級:每月每平方建築面積壹元;
三級:每月每平方建築面積壹元;
四級,每月每平方建築面積壹元。
裝有電梯的住宅樓,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辦理乘電梯手續。常住旅客每人每月5元,臨時旅客每人每次5元。壹般情況下,即使物業本身服務不好,由於業主手中沒有實質性證據,法律也會傾向於物業壹方。至於物業不到位的地方,建議用相機和手機取證,以備不時之需。按照約定繳納物業管理費是業主的壹項基本合同義務,沒有充分的抗辯理由不繳納物業管理費是違約行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物業管理費是現在常見的費用,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物業服務費只有在提供相關服務後才能收取。很多地方要求提前收物業費,其實是有法律依據的,除非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