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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按規定處罰無中文標識的商品
如何按規定處罰中文標識: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3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

《產品質量法》對生產經營無中文標識商品的處罰僅在第二十七條和第五十四條中有規定,第五十四條規定“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

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還應當沒收違法所得。"

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壹)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2)用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制造商名稱和地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並相應地用中文標明;需要讓消費者提前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提前向消費者提供相關信息;

(4)限制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明示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特點難以加貼標簽的裸裝產品,可以不加貼產品標簽。?

擴展數據:

產品標識是指用於表明產品信息的各種表述和說明。產品標識主要包括產品的名稱和產地、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產品的主要成分、規格和型號,以及生產日期、有效期、警示標誌等。

產品標誌可以標記在產品和產品包裝上。其內容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標識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要求。

產品標識可以用文字、符號、數字、圖案等描述來表示。標註內容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產品標識管理規定

產品標識管理規定:

1.產品標識應有生產商的名稱和地址。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應當是依法登記並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

進口產品可以不標明原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但應當標明產品的原產國(國家/地區,下同)和在中國依法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銷售商的名稱和地址。進口產品的原產地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的規定確定。

二、產品標識中使用的計量單位,應為法定計量單位。

三、限期使用的產品,應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日期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或者以“年、月、日”表示。產品或者產品銷售包裝上應當印有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四、根據產品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數量、主要成分凈含量等技術要求的,應當相應標明。凈含量的標註應當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條例》的要求。

五、使用不當,容易對產品本身造成損害或者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對劇毒、放射性、危險、易碎、怕壓、需要防潮、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包裝上應標有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說明,註明儲運註意事項。

六、獲得質量認證的產品,可以在認證有效期內生產的產品上標註認證標誌。

七、獲得國家認定的著名稱號或著名標誌的產品,可以標註著名稱號或著名標誌。標註著名稱號或者著名標記時,應當標明取得時間和有效時間。

八、產品標識標註的產品條碼應為有效的產品條碼。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產品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