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處罰聽證期限多長?
《行政處罰法》中的聽證期限主要分為三類,概括如下:
(壹)申請時間: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提示:行政許可聽證申請自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5日內提出。
(2)組織時間:無規定。
提示:行政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後20日內組織行政許可聽證。
(3)告知時間
在舉行聽證會的7日前,將有關事項告知當事人。
二、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聽證時限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組織的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費用。聽證會應當按照下列程序組織:
(壹)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舉行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案件調查人員以外的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出席聽證會,也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代理人;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經審核無誤後,由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行政處罰聽證中的其他註意事項
(壹)行政處罰聽證情況
1.責令停產停業;
2.吊銷許可證或執照;
3.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
(二)申請聽證的方式
書面或口頭
(三)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啟動。
壹經申請
提示:行政許可聽證可以依申請進行,也可以依職權進行。
(四)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形式
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
(5)避免
聽證應當由行政機關指定的案件調查人員以外的人員主持。如果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有權申請回避。
(6)程序
當事人可以對違法事實和證據進行申辯和質證,雙方可以進行辯論。
(7)排除文件
聽證應當制作聽證筆錄,由當事人簽名;筆錄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重要依據之壹。
提示: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八)聽證費用
免費,即不收取任何費用。
行政處罰聽證的時限包括申請時間、組織時間和告知時間三個時期,每個時期基本上都有相關的時限。相關行政機關需要辦理的事項,通知當事人並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