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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深圳產假最新政策
2022年深圳產假規定:

1.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無論第壹胎、第二胎或其他情況)可享受98天正常產假+80天獎勵假,***178天@如有難產、多胞胎等特殊情況,產假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二、生育壹胎:98天正常產假+省規定的80天獎勵假=178天。

生二胎:98天正常產假+省規定的80天獎勵假=178天。

難產:正常產假98天+獎勵假80天+困難產假30天=208天。

多胞胎: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法律依據:《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第十壹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分娩時發生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依法生育子女的,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意見享受產假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不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如果懷孕7個月後終止妊娠,可以享受75天的產假。

第十三條女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享受國家和省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或者未繳納生育保險費,導致女職工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省和統籌地區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向女職工支付費用;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還應當補足差額。前款女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前的月平均工資12個月。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按照女職工應得的全部勞動報酬計算,包括小時工資或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收入。前12月平均月工資低於女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女職工享受休假前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數計算。

第十四條女職工懷孕期間引產的,用人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發給壹次性營養津貼。

第十五條女職工產假後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0至2周的適應期。

第十六條女職工產假期滿後有實際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和用人單位批準,可以休哺乳假,直至嬰兒滿65438歲。哺乳假期間的工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不得為正在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工作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的哺乳時間;如果女職工生育多胞胎,則每增加1個嬰兒,哺乳時間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和在單位來回哺乳的時間被視為正常勞動,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