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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被車撞了怎麽賠償?
騎電瓶車被車撞賠償如下:

1.機動車全責的,不足部分由機動車壹方承擔全部賠償;

2.機動車負主要責任的,不足部分由機動車壹方承擔70%的賠償,機動車壹方承擔30%的賠償;

3.機動車承擔同等責任的,不足部分由機動車壹方承擔50%的賠償,機動車壹方承擔50%的賠償;

4.機動車承擔次要責任。機動車壹方承擔不足賠償的30%,機動車另壹方承擔機動車損失賠償的70%。

交通事故理賠標準:

1,及時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告,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調查並確定損壞情況。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迅速派出理賠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按規定核實受損車輛和財產的損失金額;

3.搶救治療。如果有人受傷,應迅速撥打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

4.通過調解解決案件。財產損失數額確定後,受傷人員治愈出院後,或者交警部門對事故死亡人員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後,由交警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事故雙方進行調解,由責任方分別履行賠償義務後結案;

5.提交索賠。調解結束後,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理賠材料;

6.索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和法律法規計算賠款金額後,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然後結案。

綜上所述,給事故責任車輛投保強制保險和商業三險的保險公司,需要優先考慮投保範圍內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無爭議的,應當在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號碼、駕駛證號碼、保險憑證號碼、碰撞地點後,自行離開現場,協商賠償。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有爭議的,應當及時報警。

第八十七條

非機動車與道路上的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和原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有爭議的,應當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