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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的性質是什麽?
我們都知道,在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必要條件。我國的雇傭關系分為勞務雇傭和勞務雇傭兩種。那麽,就業的本質是什麽?關於就業性質的問題我壹壹解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壹、就業性質分為幾種。

就業主要有兩種,即勞動就業和勞務就業。

1.勞動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使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壹員,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償勞動。

2.勞務用工是國家倡導的壹種新的用工模式,是與西方經濟模式接軌的壹種嘗試。這種用工模式既可以擺脫勞動保障事務在招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處理工傷事故和勞動爭議等方面的繁雜負擔,又可以贏得時間,集中精力規避用人單位在勞動保障管理和勞動爭議方面的風險和責任。

二、為什麽要實行勞務派遣性質?

勞務派遣在促進被派遣員工就業、提高其專業技能和職業能力、維護其合法權益、解決其後顧之憂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新型勞動關系,有利於保護被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利用勞務公司的資源優勢,為被派遣員工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更廣闊的職業選擇。

2.企業使用勞務派遣工,可以節省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的費用,如場地租賃費、廣告費等;同時也避免了用人單位自己招聘不合格人員帶來的損失和麻煩。

3.企業實行勞務派遣,可以節省用人單位的勞動力,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要求勞務派遣機構增減人員,有利於用人單位的靈活性。

第三,企業勞務派遣的好處。

1,試用期勞務派遣——保證用人單位精準選才。用人單位將新員工在試用期內轉入勞務派遣公司,然後以派遣的形式進行試用,避免了選拔和測試帶來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員成本。

2.在選定的地方繳納社保,節省企業的社保費用。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需要為勞動者辦理五險(企業負擔從500元左右不等),使用勞務派遣工可以大大減少企業的社保支出。

3.減少勞動爭議,增加企業用工的靈活性和自主性。用人單位與被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勞務公司與被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被派遣員工只是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人單位就可以避免與被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系上可能發生的糾紛。

以上是關於“就業性質分為幾種”的相關內容。由上可知,從法律上講,建立新型勞動關系有助於保護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充分利用勞務公司的資源優勢,為被派遣員工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更廣闊的職業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