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有四個區別:
(1)的概念不同;
(2)內容不同;
③功能不同。設計變更是施工結算的重要依據之壹,現場簽證是工程竣工結算的重要依據之壹;
(4)審批程序不同。設計變更是工程變更的壹部分。無論哪壹方提出設計變更,監理人都應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協商。確認後,設計部門將發布相應的圖紙,並由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分發給施工方實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十六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壹款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汙染的施工作業的,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第六十壹條
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消除危害;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爭議,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工程簽證流程有哪些?
工程簽證流程有以下八點:
1.監理公司檢查工程量清單的完整性,接單後壹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核查,並完成簽證事項的審核;監理公司將確認後的工程量清單提交施工單位項目部,並通知施工單位;不合格的工程量清單應當退還建設單位;
2.工程部應確認簽證事項是否在合同範圍內,如果不在合同範圍內,則返還給施工單位。工程部接到訂單後壹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核查,並完成簽證事項的審核;項目部將經審核確認的工程量清單提交給成本管理中心;
3.造價管理中心接單後壹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核查,並完成簽證事項審核;成本管理中心將經審核確認的工程量清單提交給審計部門;
4.審核部門接單後壹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地核查,完成簽證事項審核;審計部將經審計確認的工程量清單提交總經理辦公室,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5.總經理辦公室將簽署的工程量清單返回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保留壹份,另兩份返回項目部;工程部保留壹份,另壹份返還施工單位;
6.工程部對工程量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並獨立完成核實確認工作;
7.工程部負責跟蹤和監督工程量清單的確認,並向各部門和施工單位傳達簽證工作的進展信息;
8.如果是隱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必須核實簽證事項後才能隱蔽或拆除。緊急情況下,工程部可通知相關部門共同核實後完成簽證事項的審核。如遇特殊情況,項目部可留存照片備查,及時組織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