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1.侵犯註冊商標法律責任的行政處罰有哪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可以並處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15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權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民事責任:辦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是指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首先是基於侵權人的利益。如果沒有,可以基於侵權人的損失。其中,賠償金額還包括壹些公平的費用或者壹些合理的律師費。二、商標侵權的標準是什麽?主要有兩個標準:1,用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服務)上;2.兩個商標相同或者近似;3.壹般情況下,“被侵權商標”要求是註冊商標。什麽是“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服務)”。請參考商標局翻譯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壹般來說,什麽是“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可以從音、形、義、整體結構四個方面來判斷。詳細來說就是太復雜了,圖形近似標準,文字近似標準,字母近似標準,組合商標近似標準,都是不壹樣的。要真正掌握,需要閱讀和理解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等。,也有壹些實踐。這些工作最好委托商標律師來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壹)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變更註冊商標,並將變更商標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場的;(五)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如果商標侵權壹般不構成刑事犯罪,那麽對侵權人的處罰主要是行政性的,即可以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並銷毀侵權商品,同時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除上述行政處罰外,還將依照刑法規定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