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法律為什麽要為壞人辯護?
法律為什麽要為壞人辯護?
刑事辯護律師為什麽要為“壞人”辯護?

_ 1

刑事辯護律師是做什麽的?

刑事辯護律師的職責可以從兩個方面具體描述:

1.從實體上為嫌疑人和被告辯護。

即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駁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正確指控,幫助司法機關全面了解案情、正確適用法律、依法公正處理案件。

這是防守者的首要任務。

2.從程序上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

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發現其訴訟權利受到侵犯或者被剝奪時,向公安、司法機關提出意見,要求依法制止,或者向有關單位投訴。

總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請律師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自己,而不是聘請律師來害自己。

不然人家又不傻,還能花錢請人害自己?

_ 2

被告是壞人嗎?

根據規定,即使有犯罪嫌疑人,只要他沒有被法院最終定罪,嫌疑人仍然是無辜的,或者至少可能繼續是無辜的。

只有當他被法院判刑和定罪,並且判決已經完全生效時,他才是真正有罪的人。

古今中外,都有許多冤假錯案。在這些冤假錯案發生之初,辦案人員堅信罪犯落網了,這是千真萬確的。

結果呢?

結果這個人是無辜的,而兇手是另壹個人。甚至在壹些案件中,辦案人員認定的死者身份也是錯誤的。他們認為A殺了他的妻子B,所以他們判A無期徒刑。

但是,註意,這裏有壹個轉折點。

幾年後,妻子B活蹦亂跳地回來了。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除了a .他幾乎被關了起來,瘋了——他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所以他必須被貼上殺人犯的標簽,所以誰不會瘋呢?

無罪?肯定的事。

據說人們殺人,結果,所謂的被謀殺者並沒有死。怎麽會有故意殺人罪?

只能無罪釋放。這不是捏造的,而是真實的。

不信?佘祥林殺妻案,網上搜索。

現在,妳還能發誓被告都是壞人嗎?

_ 3

律師可以為“壞人”辯護嗎?

既然律師理應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為被告人爭取無罪和罪輕,而所謂的“壞人”不壹定是壞人,那麽律師為被告人辯護也就順理成章了。

恰恰是不合格的律師收受律師費,不履行職責,甚至充當第二公訴人,調轉槍口攻擊委托人。

出於個人私利或因為無法抵禦某些人攻擊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恐嚇和誘導而交出從當事人那裏獲得的證據似乎不符合法律、職業道德,當然也不符合壹個人的良心。

當然,如果完全沒有職業道德,沒有所謂的良心,那就不在討論範圍內了。

總之,律師不僅要為所謂的“壞人”辯護,還要為他們保守秘密。

因為如果妳不允許律師為所謂的“壞人”辯護,那麽有壹天,壹旦妳被冤枉,就不會有律師為妳辯護。

即使案件真的錯了,也終將為不允許律師為所謂的“壞人”辯護而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