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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分包的法律後果
法律主體性:

違法分包的法律後果:1。對分包單位因違法分包建設工程取得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2.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

法律客觀性:

我國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均明確禁止轉包,並對轉包的處理作出明確規定。首先,轉包是無效的。如上所述,我國《合同法》、《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均明確禁止轉包。我國合同法第52條明確規定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行為無效,司法解釋第4條進壹步明確規定承包人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行為無效。其次,對分包人因違法分包建設工程取得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司法解釋第四條規定:“承包人違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以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與他人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則第壹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沒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再次,如果建設工程質量合格,分包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根據該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雖然在轉包的情況下轉包合同無效,但如果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承擔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分包人仍然可以主張工程價款,而根據該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分包人作為實際施工人可以直接向發包人主張工程價款,發包人應當在所欠承包人(分包人)的價款範圍內承擔責任。最後,如果工程被分包,分包人還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我國《建築法》第六十七條第壹款規定:“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對勘察設計單位處以合同約定的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建設單位處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合同約定的監理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可見,中國法律法規對轉包行為不僅嚴格禁止,而且規定了更嚴厲的處罰措施。